——湄潭县合同村的二元结构消解的观察与思考
因为征用土地,该村将拆迁户进行了集中安置,在村公所旁新建一处安置点,目前有24家集中连片成街道的安置,如果加上原住户,该安置点已具小集镇雏形,据村里负责人介绍,以后还将陆续安置拆迁户,目标上百户。
从基础设施上看,该村的水电路,通讯已完全没有问题,水泥路不仅是已通往村民组,更是有80%是直接通向每家每户。从村民的生活方式看已与县城人们无差别,人们的婚丧观念及其他思想观念亦与县城人口无大的差别。
从村级组织来看,有完备的村公所,民选干部四人,(即村支书、副支书、村委会主任、人口计生主任)常年到村委会办公为民服务,另有镇里下派干部2人,一名为大学生村官。该村拥有4个专业合作社(协会)和一个社会小区。
2011年由于县城总规修编,该村所有全部被划入县城区。由于邓家寨在全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率先走在前列,再加之凭借其独特的山青水秀优势,成为了远近闻名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正是因为如此,原有的邓家寨村民组现已改名为合同水社区。据该村负责人介绍,该村准备建制六个社区,完全取代原来的村民小组。合同村由村变为社区只是一个时间问题,而且正呈加速度变化发展。
观察合同村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不仅有它的光彩和值得欣喜的一面。更多的是从理论上追索一些深层次问题。目前有学者认为,中国农村的村级形式脱变有三种形式。第一是城市边缘地带的村庄被迅速扩张的城市吸纳;第二是远离城市的偏僻村落在过疏化,老龄化背景下,而走向“终结”;第三在政府社会规划工程主导下通过村落合并形成走向“终结”。学者的这三种分析从主流形式上看大致如此,不过以此为论来界定中国农村村落“终结”的多元化方式并结论为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由分立走到“城乡一体”,则显得有些简单粗糙。笔者认为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消解。一方面来自外力,另一方面最根本还应该追索到村庄内部深刻的变化。合同村从村庄到社区的渐变端倪让我们看到城乡二元结构的消解还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认识和掌握。
第一、二元结构经济方面的消解
从表面看,湄潭合同村从村走向社区的变化是由于政府主导的规划和城市扩大吸纳所致。实际上,合同村的经济收入早已表明,村民在经济上早已逐渐脱离了传统农业生产和依靠农村经济来“养家糊口”的经济渠道,而是在改革开放后多元化向其他产业转移并增加其收入。如在该村兴起的乡村旅游业,农民以每月食宿全包最低消费1500元的标准向重庆、贵阳、遵义及其他地方客人提供旅游服务。在这种服务业中该村至少收入占总收入的10%,而且这种发展趋势正呈加速度的收入增长。正因为如此在土地被大量征用后,该村没有失地农民生计问题的焦虑和就业压力。要消解城乡二元结构必须是在渐变中让农民自觉或不自觉地找到就业的门路,拓宽经济收入来源。如该村村民通过土地流转不仅获得了租金,更多时候,每天也可以以不低于40元的直接收入为两家水果,花木公司提供劳务。有的甚至在杭瑞高速路中提供临时劳务,每天最低收入在100元左右。当然这里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土地丧失的农民存在着在很久以后或下一代的生计问题。农村生产要素的分散与集合的问题。农民还是希望有一份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问题、农民财产性收入如何产生的问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