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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农村政治参与的行为逻辑 (4)
添加时间:2011-06-30 08:53    来源:未知点击:

    四、模型结果的解释及延伸讨论
    本文的模型估计结果虽然看似与一般性调查中的经验观察不尽一致,却有其深刻含义。因此,对本研究模型估计结果的进一步解释将有助于深化关于乡村政治治理的认识。
    (一)几个主要相关关系的解释
    1.为什么家庭年收入与人均收入水平对农村居民政治参与的影响有显著不同?根据模型估计结果(见表2和表3),农户家庭年收入与农村居民的政治参与行为并无关系,而乡镇人均收入水平却对农村居民的政治参与程度有显著影响。笔者认为,这种情形正反映了人们通常忽视的政治经济关系。
    政治参与热情与一个地区的市场化程度有密切关系(党国英,1999),而一个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是反映当地市场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正因为如此,人均收入水平高的地区,居民的平均政治参与热情也比较高。在此次调查中,与河南省、宁夏自治区相比,广东省是经济发达地区,市场化程度比较高,因而农村居民的政治参与热情更高。不过,在一个地区内部,即使农户之间的收入差距很大,只要这一地区人均收入水平低,则意味着其市场化程度低;并且,政治参与热情在一个社区内部可以相互影响,因此,在社区内部收入水平不同的农村居民之间政治参与热情可以差异不大。这是在模型估计结果(见表2)中看不出家庭年收入与政治参与热情之间具有明显相关性的原因。
    2.为什么农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与其政治参与热情之间的相关性弱?模型估计结果证明了这一理论观点,即民主政治的兴起取决于社会对民主政治的需求,而不取决于居民的所谓受教育程度(党国英,1999)。
    模型中的“受教育程度”是指居民的受教育年限。严格说来,受教育年限与文化素质不是一回事,后者包括了居民在生存环境中由耳濡目染所接受的文化熏陶以及对公共权威的认同能力。维护传统乡绅自治的主要因素是乡绅的道德可信度,与一般居民的受教育年限并无直接关系。在市场竞争环境下,竞争的多变性使人们有更多的可能性在相对陌生的环境中活动,传统习俗的约束作用不能满足人们处理公共事务的要求,而维护习俗的乡绅的道德可信度在竞争环境中被认同的成本很高。因此,只有法制环境才能被人们所接受。法制环境的特点是专业化,有人专门处理法律事务。所以,对于参与村委会选举投票而言,农村居民的受教育年限并不重要。民主政治活动的技术性要求并不高,选民即使不识字也可以参加投票。
    民主政治能否被推进,关键在于社会精英阶层的态度。如果社会精英阶层不认为民主政治可以增进自己的利益,它就不会获得发展。一般来说,社会精英阶层更认同竞争,认同法制。
    3.为什么户主的健康状况与其政治参与热情呈明显正相关?在目前中国农村,户主健康状况欠佳的农户,其生活水平往往较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受益者主要是这个群体。笔者在此项调查中发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农村随意性较大,农村居民对这项工作意见比较大。村干部的作风对这个群体的生活有直接影响。因此,这个群体对参与村委会选举投票的热情更高。
    4.为什么户主全年在本村居住时间与其政治参与热情呈明显负相关?模型的这一结果很有理论解构价值。户主全年在本村居住时间长,多为农业劳动者。而农业劳动者又多为老人和妇女,他们的年龄和性别与其政治参与热情之间的相关度低,而他们的职业却与其政治参与热情之间具有显著的负相关性!其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的联系相对简单,国家政策的透明度高,村干部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对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影响较小,以致他们的政治意识较弱,因此,全年在本村居住时间越长,农村居民的政治参与热情往往越低。
    5.如何认识农村居民政治参与热情的区域差别?广东省、河南省与宁夏自治区之间农村居民政治参与热情的差异十分明显,身处内陆地区的河南省和宁夏自治区的农村居民参与村委会选举投票的热情明显低于广东省的农村居民。在前文的讨论中,本文把这种差异和人均收入水平进而和市场化程度联系在一起。但更深入地看,这是一个与城市化有关的问题。在广东省农村地区的调查发现,当地的农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很低,以农业为主的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数量的比重也很低。在广东省,有很大比例的农户实际上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户。尤其是在惠州,若以在城市就业的劳动力所占比重作为反映城市化率的指标,则其城市化率达到了80%以上。所以,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村居民的政治参与,实际上是城市居民的政治行为问题。这一点将在后文作进一步讨论。
    (二)延伸讨论
    1.传统乡村社会能否嵌入民主政治?本项研究的结果并没有支持关于任何发展程度的社区都普遍具有民主政治参与热情的观点。笔者认为,这一结果可能暗含对“传统乡村社会很难嵌入民主政治”这一理论观点的支持(党国英,1999)。
    在传统乡村社会,村容村貌的维护主要靠宗族关系发挥作用,为数不多的公共支出则依靠乡绅捐助和宗教劝慰实现,村庄内部纠纷的处置以及其他公共事务的主持仰赖各类类似于“志愿者”的乡绅。这种治理方式比民主政治治理方式成本更低。有观点认为,传统乡村社会的定义是“没有积累的社会”;相近的说法则定义传统乡村社会为自给自足的社会。在这种社会,其生产方式基本上不发生变化。相应地,其公共生活也比较简单,通常按惯例习俗处理公共事务,所以很少有需要讨论的新的公共事务。大家都是习俗的接受者,所以,“一致同意”事实上就成了公共事务决策的通行原则,只是这种“一致同意”并不能真正体现和谐,因为农村居民通常以牺牲自由来服从习俗。
    “少数服从多数”这一民主政治原则的应用在传统乡村显得比较奢侈。民主政治更需要在市场化社会中运用。调查表明,农民选举村干部的主要目的是想通过自己的选票影响物质利益分配,约束村干部侵吞集体财物。不过,这只反映了现代社会关系开始冲击传统乡村社会,并不意味着乡村社会有了强烈的民主政治需求。从世界历史大视野看,民主政治的规则发端于上层社会,它替代基层社会的传统规则需要漫长的时间。一个国家可以有一场民主革命,或可以有一部民主宪法,但其社会治理方式与民主政治完全可以风马牛不相及,例如印度社会大抵如此。像美国这样的国家,基层社会的改造也经过了极为漫长的过程。
    2.中国乡村的现实及其对民主政治的需求。当然,现实变迁总显示为渐变的谱系,并不是与理论家的定义相一致的纯粹的结构。但理论还是有意义的:对渐变谱系的反映只是需要改变理论假设的条件,以使理论与现实保持一致。现实的中国乡村社会当然不是纯粹的传统社会,但也不是完全的市场化社会。大体可以这样认为,中国乡村社会正处于由传统乡村社会向市场化社会的过渡时期,相应地,中国乡村社会对民主政治的需求也处于增长过程之中。落后的乡村更接近于传统乡村社会,而发达地区的乡村则更接近于市场化社会,它们对民主政治的需求依次递增。统计数据表明,中国农村地区的市场化程度在改革开放以来有显著提高,西部、中部和东部的市场化程度总体上呈依次提高的态势(见表4)。
    表4                              农村地区的市场发展情况                                  单位:%
   全国 东部 中部 西部 东北   
    有综合市场的乡镇 68.4 78.8 73.7 59.0 69.5   
    其中:有年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综合市场的乡镇 23.9 36.9 25.9 15.7 20.2   
    有专业市场的乡镇 28.2 36.0 38.5 18.2 24.2   
    其中:有年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专业市场的乡镇 10.5 19.0 12.4 4.7 9.6   
    有农产品专业市场的乡镇 23.0 27.8 33.9 14.7 16.5   
    其中:有年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农产品专业市场的乡镇 7.6 13.4 9.4 3.3 6.4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08年2月21日。
    更深入地看,乡村社会越发达,越容易蜕变为城市社会:其农业变成城市化分工体系的一个分支,专业农户也卷入城市经济系统,变成“城外市民”。所以,当说发达的乡村社会才有对民主政治的需求时,其实是指城市社会对民主政治的需求。换句话说,“发展乡村民主政治”这个表述其实是一个虚假的表述,应该表述为“发展城市民主政治”。一个区域,一旦它产生了对民主政治的需求,就意味着它已经是城市化的社会。也许仍然按习惯把一个地区称为“乡村社会”,但它在本质上其实已经是一个城市化的社会结构了。
    事实上,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调查发现,那里的乡村已经高度非农化,尽管中国行政建制仍把它们看作乡村,并且使用“乡村治理”这样的政治术语来指称一类工作,但在工作内容上,这些地区的“乡村治理”和农业的关系已经不大。当然,也存在“表述的滞后”对实际工作的消极影响,甚至可以说这种影响还很大。正因为如此,才可以认为,有必要通过理论认识的深化,及时转变政治用语,以消除似是而非的政治用语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