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理论前沿 > 调查报告 >
当前农村老年人生存状态一瞥
添加时间:2009-06-23 13:40    来源:未知点击:

    前些天我们上课的时候,讨论到了农民现在的生存状态的问题。有一些同学认为现在农村的状况也许并不是那么差。理由是他们去有些农村做调查的时候发现那里的人们,包括老人们,看起来生活得还是蛮舒服的,好像他们对自己的生活状态并不着急,外面的人们是不是对他们担心得太多了?
    这些同学都是城里长大的,从来没有在农村长时间生活过。作为一个从小生活在农村的人,我深切地觉得现在人们对农村和农民的关心绝非是多余的。有些事情需要深入了解,只看一些表面现象是不能知道事情到底怎么样的。就以农村老年人为例,我们去农村的时候,也许经常会看到一些老年人悠闲得坐在大街上抽着烟,晒着太阳聊天,而且你跟他们说话的时候,他们就会是一副笑容满面的样子。但是也许这笑容的背后就是一肚子的苦水。我们来看几个例子就能知道这句话的意思。
    今年寒假期间我在自己的家乡——鲁西一个小村庄,专门留意了一下老年人的生存状态问题,有几个老年人是很有代表性的,记录如下。
    第一个例子,是一个郑姓老人和他80多岁的妻子的故事。
    这位老人比他的妻子小几岁。前几年他不幸得了脑血栓,以前还能自己走动,去年病情开始恶化,到今年春节之前已经半身瘫痪,起不了床了。他的妻子身体还好,但是耳朵很聋了,还有一只眼睛是白内障。这么大年纪的老人照顾一个瘫痪在床的病人,无疑是非常困难的。两位老人共有四男四女八个子女,其中两个在外地常年不回家。有这么多子女,老人得了病应该不愁没人照顾,可是正因为子女多,他们才有了互相推诿的理由,谁也不肯真心照顾老人。尤其是他们那两个在家的儿子,父亲病成那样,他们竟然很少去探望一下,更别说守护在身边了。按说老人已经不能起床了,做子女的应该把老人接到自己家里悉心照料,可是六个子女没有一个人真的想这么做。倒是有一个亲戚看不下去了,提出要把他们叫到一起来商量一下这个问题,可是也只是说说而已,谁又真的愿意去管别人的闲事呢?
    老人的四个女儿都已出嫁到附近地方。大女儿嫁给临村一个农民,生活比较困难;二女儿的丈夫是一个老师,家境相对比较好一点;三女儿则嫁给了一个商人,家里有资产几十万;四女儿从小过继给别人家,跟父母关系不是很亲近。事实上,假设这位老人没有身患重病,他们的生活应该是很好的。前几年村子里因为征地获得大笔收入,分摊到了每个村民身上,两位老人得了几千块。在我们这里,这笔钱足以让他们舒服得活上数年。况且还有家境富裕的三女儿经常会给他们一些钱。但疾病使他们痛苦不堪。妻子年纪太大了,没有能力很好得照顾丈夫,老人只好整天躺在床上,连翻身都不能够。每次家里来了客人,老两口总会流着泪跟人家诉苦,痛骂两个不孝的儿子。
    按照乡村的风俗,照顾老人首先应是儿子的责任,其次才是女儿。一般说来,在有儿子的情况下,女儿最多只是隔三差五带点东西来看望一下父母,即使不来也不会受多大的道德谴责。所以老人一般是不能仅仅依靠女儿来养老的。但是这两位老人不得不对女儿给予更多的期望,因为他们那两个儿子实在太不象话,他们更不敢指望。于是他们把希望放在了离他们最近,心肠最好,而且家境也比较好的二女儿身上。二女儿来看望他们最多,而且每次来的时候都会买一些东西。不料这却成了两个儿子的把柄,他们认定父母把自己的钱给了二女儿,她才会这么积极的来照顾父母。这使二女儿非常恼火,春节期间,她在父母家里跟自己的两个哥哥大吵了一通,说他们是“穷极”,“不要脸”,为了那点钱财在乡亲面前丢尽了面子。这更使两位老人担心,因为他们所依靠的二女儿很有可能因为伤心和避嫌不再经常来看望他们——事实上二女儿也正是这么做的。亲情在利益纠葛面前处境尴尬。
    在乡村社会中,为父母养老名义上是儿女的责任,但实际上从来也没有形成过明确的制度,村庄社区中也没有专门的组织干涉这个事情。子女是否能很好得承担这个责任,完全靠自己的良心,或者村庄社区舆论的压力。如果这两个因素都不起作用了,养老也就成了问题。
    靠什么来保证子女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呢——尤其在老年人身患疾病的时候?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如果老年人夫妻中有一个身体允许,那么他们就会完全承担起照顾患病的对方的责任。我们的第二个例子就是这样的。
    这个例子中的马姓患病老人已经在去年去世了,他得的也是脑血栓,同时还患有哮喘和冠心病。他的妻子今年68岁,也患有轻微的心脏病。马某在世的时候,常年靠药物维持生命。他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大儿子和二儿子都是教师,三儿子在青岛上班,家庭条件在村庄中可以说是相当优越的,正因为如此才能常年服药。他的妻子是一个“脾气非常好”的人,心地也很善良,悉心照顾他多年而毫无怨言。这一点与我们第一个例子中郑某的妻子形成鲜明对比:郑某的妻子脾气不大好,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年纪太大了,不肯也没能力好好照顾丈夫,她每天所做的就是吃饭时象征性得给丈夫喂上几口饭,为了避免丈夫在床上大便,经常只给他吃稀饭,而且很少给他水喝。她整天坐在家里掉眼泪,以至于把眼睛哭坏。而马某的妻子对丈夫总是有求必应,从来不会埋怨什么,也从来不会因为病中的丈夫过多的要求而不耐烦。一直到去年心脏病发作突然去世,马某从来都是白白胖胖的。可见,老年人伴侣的这些个人因素对老年人生活幸福与否有着很大的关系。
    送走老伴以后,马某的妻子现在一个人生活。但她明显比以前生活得好多了:不用照顾病人了,自己每天只需要做点饭吃;不用整天守在丈夫身边了,可以到处去串门聊天。她的儿女对父亲的突然去世感到自责,因而对母亲更加孝顺。她经常到儿子家里,一呆就是一天,晚上由孙子送回家;儿女们经常给母亲买肉菜送过去,上学的孙子们周末回来,头一件事就是去看望奶奶。今年春天,老人被三儿子接到青岛去了。村民们都说她是有福的人。
    同样是丈夫卧病在床,这两对老年夫妇的生活差别很大。除了我们上面提到的老人伴侣个人性格的差别之外,子女的个人品质也是十分重要的因素。马某的儿子都是“有文化”的人,很在乎村里人对自己的看法。按乡亲们的说法,他们是“懂事理”的,不会像郑某的两个儿子那样不知道羞耻。但是村子里面能像他们这样“知羞耻”的人并不多。去年曾经发生过缺钱花的两个儿子把老母亲辛苦养起来的几只羊强行卖掉的事情。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子女的个数,即独生还是多子。一般而言,独生子女,尤其是在只有一个儿子的情况下,他对父母的照顾会因为责无旁贷而更好一些。我曾经在村子里面做过一个统计,在所记录的16户独子家庭中,有10户是已婚独子与父母共同居住;而在27户多子家庭中,有17户是父母与已婚的儿子分离居住的。由于乡村社会中缺乏组织性,多子家庭中很容易因为利益问题和责任承担问题形成矛盾,而且没有人来进行调解,造成子女越多养老越没有保障的怪事情。虽然村子里面设有专门的“调解委员会”,但基本上是没有作为的。
    客观地讲,在目前的生活条件下,应该说如果没有疾病的困扰,老年人的生活还是过得去的。除了少数家庭之外,大多数老年人到一定年龄就不再下地干活了,他们把承包地交给儿子代种,儿子每年给他们口粮和生活费用。不过有相当一部分人只供给父母口粮而不管父母的日常生活。因而很多从土地中“退休”下来的老人会通过一些简单的劳动,比如养几只羊,来维持自己的日常生活。
    农民是最容易知足的。在低水平的消费条件下,如果身体还好,这些老年人对自己的生活还算满意。我的一个邻居老太太,丈夫已经去世多年了,现在一个人住在破旧的老屋里。她也是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不过她的三个儿子都是普通农民,只有女儿是小学教师,隔三差五会带点东西来看望她。虽然过年的时候她也抱怨儿子给她买的肉太少啦,抱怨她的房间里好多跳蚤而儿子不肯为她买灭跳蚤的药啦,但她总算没有得什么折腾人的病,每天在家里做做饭,喂喂鸡,然后去别的老头老太太家里串串门,她挺满足的。
    可问题是像她这样幸运的老年人并不多。我在村子里面做过一个慢性病调查,发现60岁以上的老年人慢性病发病率在90%以上,而就医率只有57%,治愈率就更低了,还不到10%。也就是说绝大多数老年人是在疾病的折磨中生活的。所谓的治疗,也不过是在乡村诊所里面拿几片不知道是否有用的药吃一吃。能接受比较好的治疗的,也就是那些家庭条件比较好的,比如我们的例二。如果不幸患上了癌症之类的大病,那就只有在家里等死的份儿了,因为住院是肯定住不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