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党政主要领导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切实实地把落实设施栽培任务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实实在在地把完成设施栽培任务落实在行动上。县成立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的设施栽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设施栽培推进方案、督促落实2009年千亩连片高效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创建计划;强化督查考核,及时协调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乡镇都明确以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业副书记、副乡镇长为具体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全面负责设施栽培工作的组织、发动与实施,保证又好又快地完成实施任务。
二、坚持规划先行
科学规划是发展设施栽培的重要前提。2006年编制完成了《灌云县设施栽培基地建设规划》,得到了市委常委、县委唐铁飞书记的充分肯定。 2006-2008年,农业局每年都依据总体规划编制操作性更强的年度实施计划,给县委、县政府动员全县力量大力发展设施栽培这一高效农业提供了决策依据。在前三年10万亩设施栽培基地建设任务完成后,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农业局又及时完成了2009-2011年的新三年设施栽培发展规划和2009年设施栽培推进方案,突出建设“三条线”和“五大集群区”,坚持了科学规划于前的原则。同时,积极指导花卉苗木产业建设。
三、完善和落实激励政策
县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高效农业发展的有关规定》,提出凡新建1个千亩连片设施栽培基地,经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县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银行继续加大对设施栽培的支持力度,根据建设需求和拉动内需政策规定,积极向农户和业主发放贷款,可贷款额度不低于实际投资额的50%。同时,县政府将按苏政办发﹝2004﹞104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从土地出让金中按规定比例提取耕地质量建设资金,投入设施栽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四、落实督查考核与奖惩措施
县委、县政府继续将设施栽培基地建设作为农业经济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建设任务分解下达各乡镇,把考核结果与主要执政人和责任人的经济、政治利益相挂钩,做到赏罚分明。县委组织部组织督查组,按序时推进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查考核,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推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报请县领导给予表彰奖励,对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解剖分析,追究责任。在分解任务和完善督查考核办法的基础上,推行设施栽培推进奖惩制度,年底对设施农业推进有力,完成任务好、成效显著,且年度考核被评为前六名的乡镇予以表彰。同时对获奖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推进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年度考核被评为后三名的乡镇予以解剖处置。
五、切实帮助农民解决技术难题
以江苏省农科院和南农大为技术依托,联合成立灌云县设施栽培技术专家组,聘请省内著名蔬菜生产技术专家担任专家组组长,与县内技术人员共同研究解决灌云县设施蔬菜生产重大技术问题,开展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和科技创新,为发展设施农业提供技术支撑。县乡农技人员充分利用自己的技术特长,积极投身设施栽培基地建设,领包和参包设施棚室,垂范农民,同时加强技术指导,为农民排解技术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