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来临,各大银行紧缩银根,长期面临着“融资难”问题的中小企业更难从正规的金融体系获得信贷资金,大多举步维艰。 对此,建议国家继续培育和发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特别是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力争在3年内,全国每个县市都至少能设立1家以上的村镇银行。让村镇银行可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与票据承兑与贴现等业务。从而充分发挥银行作用,重点为中小企业、三农、第三产业的发展增加新的金融渠道。 此外,国家一是应创新中小企业金融产品,从一些有条件、有基础的地方开始试点推广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作为现有信贷制度的重要补充,以充分发挥民间资本为企业服务的作用;二是由政府出资组建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由各级政府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并组织一定的社会资金,成立担保公司,完善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机制,以提高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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