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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云宵:土地规模经营让东厦农民很幸福
添加时间:2009-03-10 00:00    来源:点击:
    “一年收入2万多元,以前,想都不敢想。”2日,云霄县东厦镇佳洲村村民谢进发笑呵呵地说:“现在,还是种地,却挣这么多钱,能不幸福吗?”和该镇许多农民一样,老谢的幸福,源自土地规模经营。  
    原先,老谢两口子守着两亩五分地。“累了一年,一亩地收入不过2000元,扣去成本,所剩无几。”老谢回忆道:“怎么卖,得自己想办法;卖多少钱,却不是自己说了算。” 
    前些年,听说云霄东州冷冻食品有限公司要建蔬菜基地,谢进发就把土地转租给东州。除了租金收入,老两口还在基地打工。如今,谢进发已是基地小组长,月收入1200元;老伴一年打工300多天,一天收入35元。 
    2000年落户东厦的东州,现已租地近3000亩,建起专属蔬菜基地。“基地平均一天需要工人400名左右,农忙时更多。”总经理黄卫平说:“厂内200名工人多半是土地被租用的东厦村民,月收入至少1000元。” 
    除了东州,超大现代农业集团也在东厦建起1000多亩果蔬基地,带动周边农民致富。 
    东厦镇位于漳江入海口,漳江冲积平原为东厦带来大片耕地。“2002年开始土地整理之后,东厦随即跟上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农产品加工企业落户。”东厦镇党委书记张佳阳说:“如此,才能提高土地规模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在当地,农民有转租意向,可委托村委会与企业签订租赁合同,租金通过村委会统一发放,企业确保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吸收土地被租用的农民。 
    东厦的土地规模经营,不仅有企业专属基地模式,还有企业协议基地和股份制农业合作社模式,将没有转租土地的散户也带动起来。 
    东州在东厦镇拥有近5000亩协议基地,即以散户为主。“双方签订收购协议,在优先保证公司收购量的前提下,农户可自主销售。”黄卫平说,农户不承担销售风险,收入有保障,蔬菜价格好时,多余部分拿出去卖,还能额外增收不少。东州还提供无偿技术援助,一个片区通常有一名常驻技术员,指导田间管理,特别是施肥喷药,以使农残达标。 
    相比协议基地,股份制农业合作社的产销更灵活。兴农农业合作社去年11月成立,69个参股农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有负责田间管理的,也有负责市场开拓的。对自愿入社的散户,合作社提供种子,负责田间管理的股东指导选种、用药等。合作社为散户设最低保护价,但产品是否卖给合作社,由散户选择,让农户旱涝保收。 
    “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三者之间的合作,东厦农业种植模式已完成转变。”张佳阳说,此前,东厦农民一年两季稻一季蔬菜,产值低且抵御风险能力弱;如今,“稻稻菜”转为“稻菜菜”,不仅产量大,而且通过企业引进的品种适销对路,种多少就能卖多少。现在,东厦蔬菜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都打开了,农民的腰包自然越来越鼓。去年,东厦镇农民人均纯收入5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