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为农村任教大学生代偿学费
添加时间:2009-04-13 00:00 来源:点击:次
福建省从今年起将对新录用到该省47个县(市、区)乡镇的公办农村中小学及中职学校任教的大学毕业生,代偿学费。 代偿计划中的大学毕业生主要包括:该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福建生源的应届和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代偿计划将在履行了相关协议和符合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实施,且在任教满一年后,每人每年退费5000元,连续退费4年。这笔费用将全部由福建省财政承担。 为保障农村任教的持续性,福建还要求享受代偿学费计划的教师,要在农村连续任教至少5年(含见习期),5年服务期内,可在所在县域农村学校间流动,也可参加在职进修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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