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促进新农村项目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东兴市制定实施“财政奖励补助”,通过“个人筹一点、财政补一点、村里贴一点、银行贷一点、企业投一点”的多方投入方式,以财政奖励补助带动农民和社会各个方面的资金共同投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优先安排农民积极性高、投入比例大、建设效果明显的项目,如村庄建设项目、整村或整组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和绿化美化项目、人畜安全饮水及水利项目等。以下是财政奖励补助在各个项目的具体安排: 1、村庄建设项目:通屯道路建设,财政奖励补助与群众筹资筹劳按2:1安排。屯内道路硬化,财政奖励补助与群众筹资筹劳按1:1安排。新村建设,补助规划和部分通路通水通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2、整村或整组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和绿化美化项目:进行泥砖房、砖瓦房改造,统一改造立面,外墙粉刷,拆除废弃旧房栏舍,实施庭院绿化美化、改水改厕、禽畜圈养等建设,按平均每户2000元补助到村组。村庄绿化美化,村屯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补助绿化苗木和卫生设施建设费用。 3、人畜安全饮水及水利项目:人畜安全饮水项目,财政奖励补助与群众筹资筹劳按1:1安排。三面光水渠建设,财政奖励补助与群众筹资筹劳按2:1安排。 2009年,新农村建设财政奖励补助资金安排为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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