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以来,北京市怀柔区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经济管理体制的要求,根据中央和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坚持“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改革方向,逐步扩大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明确提出到2010年基本完成全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区里成立了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区直相关主管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农工委设立了综合协调办公室。组建了产权改革办公室,专职负责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宣传、培训、政策咨询解答、指导、验收、总结等工作。同时,聘请了9名熟悉农村工作的老同志组成政策研究指导组,为顺利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咨询意见。此外还组建了14个工作督导组,与镇乡共同深入试点村全程督促、指导改革工作。各镇乡党委、政府和改革试点村也都相应地建立健全了工作机构,明确了人员、职责,具体落实整个改革过程中的各项工作任务。区农村综合改革协调办公室及时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职责任务,构建起区、镇乡、村“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机制。 (二)深入调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几年来,怀柔结合中央、市委、市政府重大方针、政策的出台,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学习、领会,及时融入到指导深入推进怀柔区农村改革的意见之中,并以区委文件形式及时印发,指导具体工作的开展。区委农工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怀柔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并结合改革工作实践,就股份设置、集体资产处置等具体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使改革试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坚持改革方向,明确目标措施。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改革方向,积极引导试点村采用社区股份合作制的改革形式。每年都要求镇乡制订详细的改革工作计划和推进方案。同时,要求结合实际,逐村研究制定方案,周密组织,确保改革与推进城市化进程协调一致,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区委农工委组织编写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100问》,《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演变概况》、《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知识读本》等工具书。并充分利用“两台一报”、公开栏、宣传指导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努力赢得干部群众对改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区产权办人员坚持分类指导,逐镇乡、试点村宣讲,现场解读政策,努力调动镇乡、村干部和广大社员参与改革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五)强化业务指导,把握关键环节。除全区组织集中宣讲培训外,还以镇乡为单位,对试点村的干部、工作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知识的培训,确保每一个参与改革工作的人员都能正确运用相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在改革过程中,区工作督导组和产权办的工作人员,会同镇乡共同参加试点村关键阶段的领导小组会和社员代表会议,指导做好资产清查、合理界定社员资格,认真核实劳龄,制定方案、量化股份、章程制订等重大问题的民主讨论、民主决策工作。 (六)认真组织实施,强化考核验收。区主要领导分阶段亲自听取各镇乡、各督导工作组的工作汇报,及时与政策指导组共同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与难点的对策措施。区农村综合改革协调办公室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对改革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指导,努力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并将农村产权改革作为考核内容列入年度各镇乡经济考核和区直单位年度考核之中。同时,对每个完成改革的村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扶持,用于支付改革成本,支持改革后新组建村股份合作社启动新的产业项目、完善提高村级产业发展水平,加快村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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