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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学理财精细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添加时间:2009-06-05 00:00    来源:点击:
      近年来,湖南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在资金管理方面始终坚持科学理财,精细管理,并取得了明显成效。1989-2008年全省累计完成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83.8亿元,共改造中低产田2155.87万亩,增产粮食41.17亿公斤,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810个,为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积极筹措资金,扩大投入规模。一方面,将配套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另一方面,从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配套,并通过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2006-2008年,全省农业综合开发累计吸引农村集体、农民群众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21.52亿元,吸引银行贷款投入6.3亿元。2008年全省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投资6.01亿元。
  合理分配资金,确保安全高效。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分配上,湖南始终坚持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在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项目资金管理架构的同时,坚持并不断完善以“综合因素法”为主分配财政资金。将财政投资按照基础资源、工作质量等因素进行分配,确保客观公正,既突出了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主题,又达到了奖优罚劣的目的。
  强化全程管理,突出“精细”二字。一是大力推行招投标制。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勘测、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必须实行公开招标。低于上述限额标准的,采取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组织实施。二是认真实行工程监理制。建立了政府监督、专业监理、群众参与的“三位一体”工程质量控制机制。三是严格报账程序。实行统一报账管理机构、统一报账流程、统一报账单据、统一有偿资金放款手续、统一会计核算。
  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开发”。一是规范项目立项程序。明确规定每个项目必须逐级申报、实地考察、专家评审、择优筛选。对土地治理项目充分征求农民意见,项目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农户签字。二是把握项目立项条件。把自筹资金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作为项目立项与否的重要依据。三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让项目区广大农民了解掌握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科学整合资金,力求规模效益。从2005年开始,湖南省在祁阳县和赫山区创办了2个规模开发示范点,按照“综合、整合、结合”的工作要求,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土地整理、小型水利、通乡通村公路、沼气、农业科技推广等方面的支农资金统筹安排、捆绑使用、集中投入、规模开发。经过4年建设,项目区不仅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而且整个面貌有了很大改变。
  坚持依法理财,推进依法开发。2006年出台了《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并制发了一系列具体管理办法和制度。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按规定落实处罚措施,不断提高理财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