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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三大合作”一片生机
添加时间:2009-06-04 00:00    来源:点击:
      近年来,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山东青岛市政府专门出台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青岛市农民专业合作、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和农村集体社区股份合作的发展逐步显现一片生机。
  (一)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近年来,青岛市按照“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的思路,引导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截至2008年底,全市已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1401家;入社社员10.9万人,比去年增加了6.11万人,增长了128%;带动农民21.3万户,比去年翻了一番。全市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专业合作社155家,占总数的11.1%,其中有104家合作社的产品通过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18家合作社的产品通过了有机食品认证。全市有198家合作社注册了产品商标,占总数的14.1%,一批合作社的产品品牌享誉国内外。
  在规范的过程中,一是坚持多层次引导推进。市长办公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问题,专门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具体部署,落实任务。二是坚持多形式发展。以合作社发起创办的形式分,主要有村“两委”干部发起型、涉农部门发起型、“能人”领办型、龙头企业带动型四种类型。各占合作社总数的40%、25%、20%、15%。三是坚持多渠道集成投入,捆绑扶持。从2005年起,市财政连续四年每年都安排600万元专项资金,共扶持了14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除此之外,还将百万亩粮食示范区、百万亩蔬菜示范区建设、农业标准化、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测土配方施肥、科技入户、畜牧养殖小区建设、农村人才培训、“一村一品”等各类农业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委托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实施,逐步使合作社成为实施政府农业项目的重要载体。四是坚持规范化运作。2008年市农委组织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的创建活动。参与创建活动的100家合作社,对照标准,因地制宜,因社制宜,一社一策,制定了创建实施方案。五是坚持人才兴社。市财政安排了专项经费,启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工程,重点建设合作社理事长和以区市农业局分管局长、经管站长,乡镇分管镇长、经管站长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两支队伍。
  (二)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
      为解决城市化进程中村级集体资产产权不清,主体不明,管理不民主,流转不顺畅,分配机制不健全,利益矛盾突出等问题,青岛市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全市大力推行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28家农村社区完成了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其中,有5个社区组建了社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农户数43000余户。通过改革,使5万多农民真正成为享有股金、薪金、租金、医保金、养老金的“五金”居民。
  (三)开展土地股份合作
      青岛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严格落实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先行试点,稳妥推进。在全市选择部分二三产业比较发达、劳动力转移较多、有实行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客观条件、群众有合作意愿、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的村庄(社区),进行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试点。
  从全市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经营分配形式看,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土地入股+专业合作”,专业合作社实行统一经营,采取保底收入加年终盈余返还的分配形式。二是“土地股份合作社+能人大户或农业龙头企业”,实行土地入股,实物代租,能人(企业)租赁经营,合作社采取保底收入加浮动分红的形式进行分配。到2008年底,全市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48家,入社社员9952户,入股土地面积2.41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