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大力实施水利集雨节灌工程项目
中共南江县委常委、副县长 王清平
南江县属典型的贫困山区农业县,有旱山村185个,缺水村263个。长期以来,干旱成为制约南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近年来,我们在实施“治水兴村”战略中,探索的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创新建设管理“六项”机制的做法,得到了国家水利部、省水利厅的充分肯定,被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表彰为“全省水利建设先进县”。三年来,全县共完成投资779万余元,其中国家投资300万元,农户投资479万元(含投劳折资),兴建各类水利工程1114处,新增有效水量19.82万方,新增旱地浇灌面积0.64万亩,解决了1300余人和2400余头牲畜饮水困难。各项目村以“治水兴村”集雨节灌工程为依托,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节水农业和效益农业,为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坚持“六制”,创新建设机制
一是农户申请公示制。由村社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对集雨节灌工程项目实施进行宣传动员,重点宣讲工程的作用和相关补助政策。实施小微型水利工程,一律实行“谁建、谁管、谁有”的建管机制,鼓励农户单建和联户联建。农户根据家庭基本情况自愿提出申请,由村社组织在本村范围内公示7天,充分体现了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建设思路,从根本上调动了项目区建池农户的积极性。二是乡村审核评议制。由乡、村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根据建池户实际情况和申请评议是否应该建池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由村委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实现了“要我干”向“我要干”的转变。南江镇元山村最初只有24户农户同意建池,绝大部分农户均等待观望,但经过公示上墙的激励促进,又通过对毗邻的甘溪乡华营村集雨节灌工程建设前后的生产条件、经济发展对比,不到5天时间,又有32户村民踊跃申请建池修窖。三是政府补助实物制。工程补助实行以实物形式直接兑现给农户,在严格核算的基础上,实行材料包干使用制,工程所需的水泥、页岩砖等主要材料由水利、财政和相关乡镇三家共同组织,既节省了经费支出,避免了截留挪用,又确保了材料优异的质量和合理的价格,让国家补助资金真正用到工程上,充分发挥了国家补助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同时,县财政局按工程进度拨付补助资金,保证了资金不拖、不欠、不截流、不挪用。四是技术指导责任制。县水利局向每个工程项目派驻工程技术人员,并与各施工组签定施工技术承包合同,将施工任务与工程技术人员报酬挂钩,实行责任赔偿制度。对因技术指导不及时、措施不当造成的工料损失,由工程技术人员予以全额赔偿;对运用新工艺、新技术节省的材料费对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奖励,切实增强了工程技术人员的责任心。五是项目管理合同制。对“治水兴村”项目全部实行合同管理,由县水利局与乡镇或村社签订责任合同,村社与业主或户主签订建设合同,明确工程建设内容、数量、质量、工期和补助标准。在整个建设期间,县水利局、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社、农户都严格信守合同,一切按合同办事。六是产权明晰业主制。坚持“谁建谁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明确工程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转让权和继承权。对建成的户用水利工程,由县人民政府发给产权证书;对联户建设工程,签订建、管、用协议,做到责、权、利直接挂钩,所有权和经营权明晰。由于产权明晰,给建池者吃了“定心丸”,消除了他们投资建池的后顾之忧,极大地激发了农民兴修水利的积极性。
二、尊重“五权”,推行“参与式”管理
一是尊重群众知情权。坚持“公开公正,阳光操作”的原则,在建设中,对缺水对象、补助政策、设计方案、建管过程、财务决算、干部责任等进行全程公示,让群众修得明白、投得清楚,增强了工程建设透明度,真正调动了群众建设积极性。二是尊重群众决策权。在集雨工程建设之初,我们就对工程的建设模式、设计方案、管理制度、财务方案、招标采购、业主选择、运行管理等一系列问题,通过组织召开村民大会集体讨论,采取投票方式确定,变“为民作主”为“由民作主”,使群众体会到主人翁地位的真实感,激发他们对工程的热爱。三是尊重群众选择权。尊重和保证农户的选择权,确认农户在水利建设上的独立性和自主权,让农户真正成为独立自主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主人翁”意识充分展现。在建设中,我们积极推广受益农户“参与式”管理,把修什么水利工程,怎么兴修的选择权完全交给农民。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发动群众,指导和帮助科学选址、规划设计,并组织技术人员把好质量关。四是尊重群众监督权。推行资金报帐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安全。让群众全程参与工程建设的材料使用、资金管理、施工队伍、工程质量、干部和技术人员履职尽责等各方面的监督。五是尊重群众管理权。对一家一户集雨工程建设实行农户自建、自管、自用体制;对单处联户工程由受益农户自主协商,明确责任,轮流共管;对新建或维修整治山坪塘广泛推行协会制管理,由受益农户讨论决定组建用水者协会,实行民主协商,民主管理。
三、严把“五关”,创新责任机制
一是严把规划关。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参谋作用,认真履行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职责,对每项工程做到规划为先,注重实效,以需要定项目,以效益定规模,以规模定投资,坚决不摆花架子,不搞形象工程。二是严把选址关。坚持因地制宜,严禁劳民伤财。对不适宜兴建水利工程的地段,坚决不准修建;对兴建后技术上一时难以解决安全隐患的地段暂缓修建。三是严把质量关。大力推行“水利技术人员包村、乡镇驻村干部包片、村社干部包工程”的质量“三包”责任制,建立由县水利局领导、乡镇领导和水利干部、村社干部组成的三级质量监督体系。四是严把验收关。制定统一的集雨节灌水利工程验收标准,对未按规划实施的、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一律不予验收,不予奖励,并责令限期整改。五是严把安全关。建立完善乡镇领导负责、技术人员包干的安全责任制,乡镇责任领导和负责技术指导的技术人员对所建水利工程安全性负终身责任。
四、几点体会
一是深入宣传发动是集雨节灌工程实施的先决条件。近年来,我县80%以上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十分匮乏,致使农村土地利用率较低。在项目实施之初,我们积极与群众沟通、交流,掌握群众想什么,群众需要什么,根据群众需要,逐步调整政策和条件。在项目实施中,我们将工程项目名称、建设模式、建设机制等内容,多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并组织项目村农户代表,到以前年度实施的项目村参观学习,帮助他们算好旱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帐、国家补助和农户自主投入成本帐和工程效益帐,让农民建得明白,修得放心。
二是群众积极参与是集雨节灌工程实施的关键环节。农民群众对集雨节灌工程的认知度和建设积极性是衡量工程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在项目村选择中,既考虑项目村缺水状况,更注重项目村群众的建设积极性,把群众建设积极性作为先决条件。对一些旱象较重,但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的项目村,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在今年实施的项目村选择过程中,通过电视台将项目实施要件在全县范围内公告后,参与申请的项目村多达20余个,其中沙河镇红旗村、付家乡袁家村、南江镇光辉村、东榆镇槐树村等地农户申请率达85%以上,经过逐一筛选,我们确定在这些村实施项目。实践检验,所选择的项目村,村委班子战斗力强,群众基础扎实,完全能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集雨工程项目实施。
三是创新建设机制是集雨节灌工程实施的重要保障。始终坚持把机制、体制创新贯穿于集雨节灌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通过采取政府补助实物制,将国补资金以实物形式补助到农户和工程,由于所补助的水泥、页岩砖都是集雨节灌工程建设的主要建筑材料,加上农户自主投工投劳,农民基本不用自已筹钱,就能够兴建起集雨工程,有效地解决了农村群众先期建设投入不足的问题。通过创新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工程技术负责人可根据工程建设质量,决定补助材料的开具和发放,使集雨工程建设达到设计的标准和要求。同时,工程技术人员针对集雨工程特点,结合我县地形地貌实际,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技术、新工艺,全面普及推广圆形地埋,对蓄水池引水沟均采用带沿现浇U型砼槽,它具有断面合理、整体性强、输水能力大、灌溉水流快、施工速度快、投资省、效益好等诸多优点;利用水池栏杆底部实心体实行超高蓄水保水,蒸发耗去的仅是超高部分蓄水,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蓄水效益;利用蓄水池进水口、连接沟及沉沙池排洪口之间高程的有机排列,实现自动排洪,得到了广大农户和专家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