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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祖辉等:基于产品特性视角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结构与运营绩效
添加时间:2012-12-14 09:19    来源:未知点击:

    3.合作社的成员大会运作情况
  由全体成员组成,作为合作社权力机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拥有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等职责,本文用成员(代表)大会年度召开次数来反映合作社成员大会的运作情况。另外由于成员大会拥有批准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等职权,所以本文还用财务公开次数来反映成员大会的运作情况。进而考察不同产品类型合作社成员大会运作情况的差异性。
  就召开的平均次数而言,服务类合作社的社员(代表)大会召开次数最多,为2.0次;花卉苗木类合作社的召开次数最少,为1.6次。就一年内的财务公开次数而言,食用菌类合作社的财务公开次数最多,为2.2次;粮食类合作社的财务公开次数最少,为1.9次。
  (三)产品特性对合作社运营绩效的影响
  通过何种方式与指标衡量组织运营绩效,一直是困扰理论界的一大难题。而对于合作社这个兼有共同体和企业属性的多元向度的社会经济组织而言,对其进行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则更是一个难事[10]。浙江省农业厅课题组曾围绕着合作社的组织运行、运营活动、社员收益、组织发展与社会影响等指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绩效评价进行过有益尝试。本文在借鉴课题组有关指标的基础上,根据现有数据的完整性情况,主要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年总收入、年总盈余情况这两个经济性指标来衡量合作社的运营绩效,以及其在不同产品类型背景下的差异性。本文还将通过对合作社是否为省级示范性合作社的考察,衡量它的综合运营绩效。
  1.合作社总收入情况
  粮食类合作社收入情况分布最多的区间是60.01-120万,占到了总数的24.6%;分布最少的是960万及以上的区间段,仅有两个合作社位于这个区间段。食用菌类合作社分布最多的是120.01-240万区间段,总共有14个,占到了总数的17.1%;分布最少的区间段是10万元及以下和10.01-30万的两个区间段,加总起来也仅占到了食用菌类合作社的14.6%。与食用菌类合作社相反的是,服务类合作社分布最多的区间正是30万以下的两个区间段,加总起来占到了服务类合作社的49.1%。而其超过480万总收入的合作社数量仅为2个。花卉苗木类合作社分布最少的是480.01-960万的区间段,而其分布最多的则是240.01-480万的区间段,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花卉苗木类合作社中,960万及以上销售额的数量共有15个,是四大类合作社中最多的。而从四类合作社的总收入均值上也可以看出这种产品间的显著差异:花卉苗木类合作社的总收入均值为494.4万,而服务类合作社的均值数据仅为78.9万。当然依据标准差值进行判断,则苗木类合作社的总收入分布范围较广,差异很大;服务类合作社的总收入分布范围则较窄。
  2.合作社总盈余情况
  四大类合作社分布最多的都位于0.01-5万的区间段,分布最少的区间段都集中于80.01万及以上的区间段。从均值而言,食用菌类合作社的平均总盈余水平最高,为32.7万;花卉苗木类合作社总盈余水平最低,为16.1万。值得注意的是,合作社总盈余水平的分布状况与合作社的总收入情况有着鲜明的差异,在四类合作社中平均总收入水平高的合作社,其平均总盈余水平却未必高于其他类别合作社。具体而言,可以通过计算四大类合作社利润率水平(利润率=总盈余/总收入)来衡量这种反差性。通过计算可以发现,平均利润率水平最高的是服务类合作社,为23.3%,然后依次为粮食类合作社(13.7%),食用菌类合作社(7.6%),利润率水平最低的为花卉苗木类合作社,平均利润率水平仅为3.2%。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在于,与其他三类别合作社相比,花卉苗木类的产品单价高,在交易频繁、交易量大的情况下,销售收入和最后的总收入水平就高;但是,这类合作社所进行的产品交易很容易在社员层面进行,虽然在进行统计时把社员层面的销售额也统一到合作社层面上,但其所获得的利润却是社员各自留存,并不上交合作社,这就使得花卉苗木类合作社的平均盈余水平不比其他合作社高。而服务类合作社所发生的服务交易,虽然由于交易规模和单价的限制,在销售额上要比其他类合作社要低;但是由于服务类合作社的机耕手社员多数得依赖合作社获得外部的服务预约,或者合作社有按面积向机耕手等社员提取管理费等。使得合作社的平均总盈余和平均利润率水平反而要比其他类合作社要高。
  3.合作社获评省级示范性合作社情况
  省级示范性合作社由浙江省农业厅评定,合作社只有表现出足够高的综合生产经营水平,才有可能获得示范性合作社的称号。所以本文也以是否获得省级示范社的称号作为衡量其组织绩效优劣的指标。在四类合作社中,食用菌类合作社所获得的省级示范合作社的比例最高,为10.8%;服务类合作社所占比例最低,为1.0%;而就绝对数量而言,粮食类和花卉苗木类合作社的数量最多,都为9个。
  (四)产品特性对合作社组织结构与运营绩效影响的显著性检验
  为进一步检验不同产品类型条件下合作社的组织结构与运营绩效的差异是否具有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本文将借用非参数检验当中的多个独立样本KruskalW allis方法进行验证。
  采用非参数检验方法的原因在于参数检验方法要求样本总体服从正态分布和方差相等[11],而一方面,合作社注册成立时有最低成员人数等的基本要求,使得合作社的成员人数规模等指标数据天然的具有左截断特性;另一方面,由于成立合作社具有一些政策优惠可以享受,使得一些人投机性地成立合作社,套取政策优惠,而这部分人是很少考虑真正发展壮大合作社,其规模往往停留在门槛值附近,这种情况在当前大量合作社发展时间较短,还来不及发展壮大的情况下,更加凸显出来。使得合作社在成员、资本规模、投入产出额等指标进而在整体的样本分布上难以满足基本的正态性分布要求。而KruskalW allis方法的使用不要求满足正态性等条件,使用范围广泛[12]。
  从表1可以看出,在合作社成员数、成员出资总额,以及合作社年总收入、合作社年总盈余、利润率和是否为省示范性合作社这六项指标上,不同产品类型下的合作社之间有着显著的差异。而在合作社治理结构的多项指标上,不同类型下的合作社之间并没有明显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