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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中球:关于转移支付资金总体打包到县乡的思考(1)
添加时间:2012-10-15 11:26    来源:未知点击:

    一、目前中西部地区乡镇政府面临的压力很大,靠它们自身无法解脱
    一是机构和人员消肿的问题。
    农业税取消以后,乡村干部没有了收缴税费的压力,工作量大为减轻。不管职能如何转变,都必须精简机构和裁减人员。再维持原来那么多人,既不需要,也不可能。从对部分地方的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的考察情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因为改革是要成本的,分流人员的身份置换要成本,政府以钱养事也要成本,可是乡镇政府干部工资尚且无力发放,有能力支付改革成本吗?这就使改革成为空中楼阁,不少地方只有一次又一次地虚报改革成果。
    二是乡村债务化解的问题。
    乡村债务已经成了一个全国性的问题。2005年7月1日《第一财经日报》“去年乡村基层负债近万亿 专家求解公共财政体系”一文称:“2004年,乡村债务总额上升到了6000亿—10000亿元,负债最高的乡镇债务额超过1亿元。”据了解,以县为单位统计,乡均负债多的达3000万元,少的也有数百万元。村均负债多的达100万元以上,不太严重的也有8至10万元。绝大多数中西部地区的村级没有任何资产了,该卖的都卖了。有位镇长说,现在文件上化解乡村债务的办法有十来条,但现实有用的办法一条也没有。湖北省沙阳县农经局长陈先贵说,农村债务是定时炸弹,该县村级债务总额3.1亿,378个村,村平82万。上级要求3-5年化解完村级债务,并出台了一系列办法,但办法用尽了,还只化解4000万元。
    目前还看不出有效解决乡村债务问题的办法。靠发展集体经济来解决债务问题事实上是不可行的;由农民分摊债务也是不可能的;靠乡村组织自身积累逐步消化债务也是空话,因为乡村组织的收入比以前已经明显减少,能不增加新债就已经很不错了。近年国家支农拨款增多,有效遏制了乡村债务的漫延之势,但债务化解仍然遥遥无期。
    有人说,乡村债务问题最终要国家来解决,也就是说,由国家拨出专款解决。这就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国家的财政能力问题,二是显失公正的问题。这些债务如果是由国家来解决的话,将会彻底破坏农村信用体系。因为乡村债务的真实性、债务的合理性,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平性等方面都要求对乡村债务应有公平的解决方案,而不能由国家蔸底,否则将引发新一轮的乡村债务高潮,使村级矛盾更快更多地向国家转移,甚至引发农村信用体系的大崩盘。
    三是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缺失的问题。
    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农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缺失的问题日益突出。乡村道路无人养护,水利设施日益老化,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日益陈旧。疾病免疫、人民调解、村组财务审计等公共服务越来越无人负责;各地特有的山林防火、森林治虫、人工降雨、防洪抗旱以及田间渠系建设等必须统一供给的公共产品越来越无人提供;一些花很少成本即可以获得的收益或者可以减少的损失却因为无人牵头而无法获得。一些流浪者救助、或者无名尸体掩埋等事项也因为政府缺乏财力而无人负责。这些无不显露出基层政府道德滑坡背后的财政饥渴症。
    有人可能会以为,近年税费改革以后,国家对新增农业税部分全部以定项限额转移支付方式拨付给了乡镇,而且各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断增多。但事实是,这些转移支付款,几乎全部被各职能部门挖走。乡镇政府只能在应拨给村级的经费中打主意。由于乡镇无可用之财,事权和财权极不相称,无法综合平衡,无力满足群众的公共需求,造成农村公共产品长期短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