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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火金:论中国传统农业的生态化实践(2)
添加时间:2012-09-20 11:40    来源:未知点击:

    二、农业生产实践中的循环运作
    循环观念体现了生态的特征。传统农业遵照循环之道,采用了作物轮作、土壤轮耕、用养结合以及多业循环的方法,这些方法是“地力常新”的重要保证,由此形成了传统农业的生态化实践。
    我国在西周至春秋时期,采用耕种和撩荒结合轮荒耕作方式。战国两汉时期已采用麦禾、麦豆轮作方式,如“今兹美禾,来兹美麦”[ 1]、“禾收区种”[ 2] ,《周礼?遂人》注也认为,“今时谓禾下麦为荑下麦,言芟刈其禾,于下种麦也”,“今俗间谓麦下为夷下,言芟夷其麦,以其下种禾豆也”。在汉代禾麦豆轮作的基础上,确立了豆类作物和谷类作物、绿肥作物和谷类作物合理轮作的基本格局,即施行大豆—谷—黍稷,冬麦—大豆—谷子、黍的豆谷轮作,谷子—小豆( 绿肥)—瓜的肥谷轮作种植方式。《齐民要术》对黄河中下游地区作物轮作的理论和技术进行了系统总结,阐明了合理轮作的必要性。此后,轮作复种方式呈现多样化格局。黄河中下游地区主要是麦—大豆—秋杂模式( 一年一熟,二年三熟制);长江中下游地区主要采取水稻—小麦,稻—稻—麦,麦—稻—稻的模式( 一年两熟,一年三熟制);东北地区清代以后普遍采用大豆、高粱、谷子或小麦、大豆、谷子为主的轮作制,是以大豆为核心、豆谷轮作为基础的轮作复种方式。豆谷、谷肥轮作是轮作史上的一个重要创举,“凡美田之法,绿豆为上,小豆、胡麻次之”[ 3]。先民充分认识到豆类作物对土壤的作用,这在耕作制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在作物轮作的基础上,施行土壤轮耕,两者有机配合,实现了作物种植与土壤耕作的双循环。不同作物种植采取不同的土壤耕作方法。土壤轮耕主要包括垄作与平作、土壤翻耕和免耕、水旱轮作等。垄作方法早在西周至春秋战国时期就已普遍采用,如“上田弃亩,下田弃圳”[ 4] 。汉以后,整体上是垄作与平作合用,施行年度间轮换。同时,由于“种法”1 的使用,土壤翻耕和免耕播种相结合的措施得以创始。黄河中下游地区采取冬麦、大豆( 小豆) 、秋杂及翻耕、免耕、翻耕的作物种植与土壤耕作的配合。长江中下游地区,明清以后作物轮作复种和间作套种方式逐渐发展,即与稻豆、麦豆、稻肥等套种相配合,土壤耕作相应采取翻耕和免耕或耨耕相结合的方式。东北地区,清代至民国时期,普遍采用大豆、高粱、谷子或小麦、大豆、谷子为主要形式的轮作制,该轮作方式以大豆为中心,以豆谷轮作为基础,其相应的土壤耕作虽较为复杂,但仍属于翻耕—免耕—翻耕模式。随着稻麦轮作复种方式和一年二熟制的产生和发展,长江中下游地区,自唐宋以后,土壤耕作采取相应的水旱轮耕的耕作方式,即水田耕耙耖耘,旱地开垄作沟。这种水旱轮耕的耕作方式在稻作区是普遍的。其后,稻、菜,稻、豆一年两熟以及稻、稻、麦,稻、稻、菜,稻、豆、麦,稻、稻、油等一年三熟制都施行水旱轮耕。[ 5]
    作物轮作和土壤轮耕的施行,坚持用地和养地相结合,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既能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又能做到“地力常新”,不断获取农业产品。作物轮作和土壤轮耕是中国古代耕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农业生产实践的长期积累,某些区域形成了各业互补多业循环的农业生态系统,种植业、畜牧业、养殖业等农牧副鱼各业融为一体。明清时期嘉湖地区的农牧桑蚕鱼生态系统和珠江三角洲“桑基鱼塘”生态系统最具代表性。嘉湖地区在独特的自然条件下创始“圩田”,在圩内种稻、圩上栽桑、圩外养鱼的基础上,形成了种田养猪,猪粪肥田;种桑养羊(蚕) 、羊粪壅桑;水草养鱼,鱼粪肥桑等各业并举互补的农牧桑蚕鱼有机农业生态系统格局。
    利在畜鱼……湖州畜鱼,必取草,汆螺师于嘉兴……猪买饼以喂,必须赀本,鱼取草于河,不须赀本。然鱼、肉价常等,肥壅上地亦等。(清《补农书》)
    珠江三角洲在围田挖田筑塘的基础上,创建“桑基鱼塘”系统,形成桑、蚕、鱼、猪四者互养的农业生态模式。
    基种桑,塘蓄鱼,桑叶饲蚕,蚕粪饲鱼,两利俱全,十倍禾稼。( 清《高明县志》)
    皆仰人家之种桑、养蚕、养猪和养鱼……购猪十支,韫栏而养,专买浮萍、假苋菜、芋荚、水苴,是但一样,每日沤软和猪糠,猪大亦赚银。……鱼、猪、蚕、桑,四者齐养,十口之家,少壮者可胜任也。又于山坑开一水凼,养浮萍,以供喂猪,得猪屎以培桑,得蚕渣以培桑,又可养鱼及利浮萍,所谓实业之利无穷也。(《岭南蚕桑要则》)
    “农牧桑蚕鱼”和“桑基鱼塘”系统做到了多业并举、各业齐养,各业互为条件、互相补充,物能多级、多层次循环利用,用养循环结合在整个系统内实现,物能循环效率和利用率更高,以较小的投入实现了较大的产出,保证农业生产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