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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关爱我们这些共产党的孤儿
添加时间:2009-06-22 14:01    来源:未知点击:

    社会保险至今尚未补缴,落实规定的工资待遇望眼欲穿,事业单位职工聘任合同迟迟得不到签订,连人事档案也被保管丢失了……?
    “你们要是农民工或企业职工就好了,但是你们是党委政府下属的事业单位职工,作为劳动部门,我们在保护你们的合法权益上却无能为力,因为劳动监察部门管不了党委政府!”几年来,来自山东临沂市郯城县多个乡镇的事业单位的近二百个职工要求同工同酬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可是,面对这些应该享受事业单位待遇的职工过着饥寒交迫的日子时,郯城县的劳动监察部门却对他们讨要公道关上了法制的大门。
    “在国家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毫不犹豫为政府贡献了青春。等到我们青春逐渐衰老的之后,我们却被政府当成了共产党的孤儿!”当我们在努力建设和谐社会风范的今天,这些属于事业单位编制的职工却上天无路下地无门:“我们还有没有明天?到了明天,我们的早餐在什么地方?”
    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17个乡镇的“企管站”职工的年龄老的有五十多岁,最年轻的都近三十岁,参加工作年限十年至三十多年不等!待遇和社保落实情况只能用五花八门来形容,就目前工资有领取300元的、有领取500多元的、有领取600-800多元的、还有1000元以上的!社会保险有全面落实的、有落实几个年度的、有从未落实过的!其中郯城县的“李庄镇”领导对待职工始终一视同仁,把企管站编制的职工和其他事业单位职工给予一样的待遇,“城关镇”、“红花乡”的领导目前已根据相关政策把企管站编制的职工的待遇和事业单位职工一样看待,试问同样在中共郯城县委领导下,在县委李明开书记的正确带领下,郯城县各乡镇执行的政策还有什么不一样吗?到底是谁把全县十七个乡镇的企管站职工待遇和社保分为三、六、九等?到底是谁把全县十七个乡镇的“企管站”职工划为高、低、贵、贱不同级别?
    政府领导错误理解中央文件让职工们受尽苦难
    职工们说:“多年来,每当我们找党委领导反映我们不平等待遇的时候,领导总是不耐烦的打发我们职工说:你们的单位早在2001年机构改革时被国家给取消了,现实中已经不存在“企业管理站”这个单位了,更别提什么企业管理站编制的职工了!我们党委领导从人道主义出发,能给你们个工作机会,发你们点工资,已经是人之意尽了,你们没有任何权力再提什么合理待遇的要求了!
    原来党委政府领导与企业管理站职工之间由从之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微妙的转化为施舍与被施舍关系!
    职工们满眼泪水的说:就因为我们有个“企管站的事业编制”,在工作与生活中总是被歧视!我们不光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那受到“异样”的对待,就连数次县直部门的竞争上岗也不让我们企管站编制的人员参加,致使我们很多年轻的工作人员不能进步,除了考公务员之外就只能老死在企业管理站这个编制上!
    我一直不明白,在如今的法制社会中,企业管理站的职工为什么总是低人一等?究竟是谁把职工划分为“高、低、贵、贱”之别?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涉及乡镇(集体)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1[78]号文件第三条:上述收费项目取消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酌情解决。
    农业部《关于印发《2003年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及2004年工作安排的通知》第三条:要积极协调做好有关减负政策的落实工作。要积极做好有关配套政策的落实工作。把重点放在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基层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经费来源问题,确保基层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队伍稳定和工作正常开展。
    中央财政部、中央农业部的通知中一再强调:要积极做好有关配套政策的落实工作把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文件中好象没有取消基层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的任何规定啊?
    尊敬的政府领导们,你们是怎么领悟及学习中央有关文件的?
    谁也改变不了的事实:我们是事业单位的职工
    自称为“共产党的孤儿”的郯城县十几个乡镇的“企管站”职工遭遇几乎是相同的,他们身份是在职在编的事业单位职工,至今还领取人民币“三百元”的郯城县“胜利乡企管站”职工们说;我们的工资和公务员相比天差地别,每月除去上班的车费之外,剩下的收入只能够靠喝“自来水”度日了!
    有着事业编制的郯城县各乡镇“企管站“职工们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与安排下,有做安监的、有从事计划生育的、有在管理区包点的、有当管理区书记的、还有一部分机动指哪打哪的、还有被他们私自安排回家的!为推进农村和谐建设流汗之后,有着企管站编制的职工等来的却是流泪!”很多乡镇的职工代表说:“物价飞涨,这点工资让我们过上了饥寒交迫的日子,不能解决温饱的工资怎么养活家中老人及孩子?政府的财力在不断增强,我们却沦落到难以养家糊口的境地!”
    民以食为天。郯城县十七个乡镇的企管站职工同样在党的阳光下,按照国家政策,他们应该享受到温饱有余的日子。可是,为什么还有十几个乡镇的“企管站职工”饥寒交迫的日子在无限蔓延,他们不得不通过各种投诉反映的形式,寄希望于党委政府在给他们工作机会的同时,能够让他们有享受温饱的人生权利。
    党啊!是谁剥夺了我们享受合同管理的权利
    2007年6月23日,临沂市出台了《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方案》,临沂市除参照公务员管理以外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都要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首次聘用,临沂市出台的文件还说:事业单位所有职工都要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行合同管理。
    改变事业单位职工的管理模式,临沂市委和政府要求要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正常运转。要教育引导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改革,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落实。要严格按政策办事,严格按程序聘用人员……
    按照这个文件的严肃规定,作为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在职在编的“企管站”职工,他们理所当然受到这个文件的约束,享受这个文件所规定的改革成果。可是,郯城县十几个乡镇的“企管站职工”他们绝对没有想到,在这次关系到他们未来的改革浪潮中,他们被人为地排除在改革的范围之外。
    对郯城县十几个乡镇“企管站职工”他们这群名不副实的事业单位职工来说,在2007年临沂市从上到下的事业单位职工实行聘任制的改革中,郯城十几个乡镇的党委政府居然采取欺上瞒下的办法违规操作,在这些职工被蒙在鼓里,毫不知情的前提下,乡镇领导们私自、保密的结束了这场所谓“事业单位全员实行聘任制”的改革工作。
    莫名其妙被排除在事业单位职工改革之外,郯城十几个乡镇职工随后在不屈上访中还突然发现,工作了这么多年,政府不但无视《中央相关文件及政策》还漠视《劳动法》的规定,职工没有享受同工同酬、没有享受各种社会保险不说,有的乡镇党委政府连职工的人事档案也不知保管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们成为了共产党的孤儿!”郯城县十几个乡镇的“企管站职工”遭遇在郯城县引起了共鸣,他们自发的集中起来,分批次的上访,恳求党委政府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基上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落实好《中央相关文件及政策》按照《劳动法》和《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的相关规定,解决他们的现实和后顾之忧。谁来倾听和顺应这些弱势群体的呼声呢?
    县委领导:请听听你职工的呼声后给他们一个未来
    全县十几个乡镇相关职工的多方投诉及上访都得没到郯城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全县十几个乡镇企业管理站的职工联名给县委、县政府领导写信,请求把党的阳光沐浴在他们的身上。虽然这封信投寄出去后杳无音信,这些职工却想相信信件是在半路上被人劫走了,不然,县委领导们收到信件后会给大家不平等的待遇一个合理的解决落实办法!
    职工们说:我们认为,不管是在什么地方工作,只要我们还是事业单位职工的身份,到任何单位从事任何工作都是接受党委政府的安排,都是为党委政府工作,作为劳动者应该享受《劳动法》保护的待遇。事业单位的改革就是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不管改革的结果如何,我们应该进入改革的行列,按照临沂市的文件严格执行。
    尚未解决合理待遇问题的事业单位职工有多少人?
    职工代表在采访时说:各个乡镇多的也就是那么十几个人,少的七八个人,算上工资保险也就是那么十几万元钱,乡镇少买一辆车,在吃喝接待上节约一点,完全可以轻松解决问题的!
    一位身为老党员的职工代表在采访时说“我们的要求不高,只不过是想落实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想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们领导对我们的吃饭问题推三阻四,我们真的不想上访,请领导们不要再逼我们了!”
    “我们爱戴的李书记,我们找来了相关文件和政策,你们领导落实就行了。难道真正落实解决我们政府职工的不平等待遇,就这么艰难吗?”
    ……
    一、  补缴应缴的社会保险
    二、  落实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  签订事业单位规定的聘任劳动合同
    四、  补办丢失的人事档案
    郯城县十几个乡镇企管站职工期待郯城县委书记和县长立党为公,以做好事、做善事、办实事的态度,责令相关乡镇领导结束企管站编制职工的悲惨生活,让他们回到《中央相关文件及政策》、《劳动法》和《临沂市关于事业单位全员实行聘任改革》的文件精神上来。
    相信深受传媒和群众信赖的李开明书记,会认真听取政府职工的呼声的,在依法的原则下,忍辱负重的企管站职工们一定有个光明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