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创设的农村内置金融较好地解决了道德风险问题。李昌平在他家乡湖北监利和在河南信阳搞过几个村社内置金融试点,由村庄中60岁以上老年人出钱形成金融合作社,再由合作社向村社内的农户贷款。一般农户向金融合作社贷款,年息为12%,需要五位加入金融合作社的老年人签字担保同意,然后贷出。因为有本村本土加入到合作社的老年人担保,很少会出现贷款收不回来的骗贷行为,这样,金融合作社就每年都可以有相对固定的利息收入,又解了农户的燃眉之急。这样的金融合作社虽然没有创造新的社会财富,却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农民。应该说,这样的限制在村社范围内的内置金融的确是一个创举。
更重要的方面其实不在金融的方面,而在于入股金融合作社的老年人,他们将自己的养老金投入到合作社中,有村民要贷款,就要找关系最好的五位老年人担保贷款,这五位入股合作社的老年人当然会对申请贷款的村民进行审查,看他的还款能力。因为这样的担保是要承担风险的。在本村本土,因为这样一种担保机制,而使贷款不还的风险趋近于零。
金融合作社有了利息,就要分红派息,如何分红派息,要由入股金融合作社的老年人来商量,正是这种商量建立起入股老年人的主体性,激发了他们的活力,从而使村庄内部出现了一块焕发生机的地方。正是这样的一块有生机的地方可以对接更多国家资源,以及可以在村庄治理各方面有所作为。比如,国家给金融合作社100万元种子基金,合作社每年利息就比较可观,就可以抽息进行公共事业建设。
在这个意义上,农村金融的重点并非是金融本身,而是通过金融来激发起农村基层组织的活力,从而可以对接国家资源,保持农村社会治理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