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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方式的思考(下)
添加时间:2015-06-12 08:34    来源:未知点击:

  村卫生室购买基本药物通过省级网络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有利于保障药品质量,统一药品价格。但是在运行过程中,存在有些药品配送不到位的情况,特别是一些低价药品的配送问题较多。一些中标生产企业由于药品利润低,配送成本高,配送的积极性不高,造成了列入目录的药品经常缺货,不能及时满足乡村用药需求。并且网采药物品种配备也难以满足实际临床用药需要,按网采药物配药后,出现了药品与当地老百姓用药习惯不符、部分常用药品缺乏等问题。对于部分药品配送不及时和个别网采药品价格比市场价格高的药品,建议允许县级医药管理部门可以在网采药品定价以内自行补充采购药品。同时要赋予医药监管部门处罚权,明确对配送不及时的要进行处罚,促进供应商及时配送。另外,网采药品目录要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临床必需的药物品种。
  三、公开基本药品价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由于村卫生室数量庞大,并且会计账簿和药品销售、结存盘点记录不健全,对村卫生室的监管十分困难。村卫生室出售的药品,除了新农合报销可以控制其平价销售药品以外,其他销售的药品价格卫生监督部门无法控制,是不是真正实行了零差率销售难以考核和监控。为了切实使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到位,真正实现零差率销售,使广大农民切实用上平价药、放心药,应充分利用社会力量进行监督,建议增强药品价格的透明度,以县为单位向社会公布国家基本药品价格,让广大群众监督药品的销售。同时,规范和健全处理处罚制度,发现乡村医疗机构加价销售的严肃处理,使广大农民切实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