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构的核心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2013年、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等都强调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一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现代市场竞争的经营体系。核心是实现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与现代农业支撑体系的有机结合,也就是说,要建立能够支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长、多元化农业服务体系形成、多类型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多种农业经营机制与组织模式耦合以及产业化经营水平提升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当前,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是创新与之密切相关的家庭经营制度、合作经营制度、双层经营制度、产业化经营制度和行业组织制度。
二、创新农业家庭经营制度
首先,农业的家庭经营制度仍然要坚持。农业家庭经营的类型很多,无论是兼业型还是专业型,小规模型还是规模型,传统型(如自给型)还是现代型(如家庭农场),都有它存在的土壤和条件。我国区域辽阔,自然环境多样,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性明显,经济社会体制又处在转型中,多类型农业家庭经营格局的存在具有必然性,绝不能因为他们身上存在这样和那样的不足而否定农业家庭经营制度本身。
其次,我国的农业家庭经营制度不断完善与创新。一是消除阻碍家庭农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二是着力培育新型的家庭农业经营者。三是建立现代家庭农业的支撑体系。要将扶持农业和扶持农民分开,使各项农业补贴与支持政策更具针对性。要建立与完善多元农业服务体系与平台,使农业家庭经营建立在完善的服务体系基础上。四是发展多种类型的家庭农业规模经营。对现阶段家庭农场的发展,应稳步推进,不宜定指标,不宜过于以土地经营规模为门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