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操作层面。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之后,随着基层政府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功能的逐步完善和到位,改制后的集体企业应将自己的目标专注于利润最大化,这一点可以通过试点来加以检验和推广。由于股份制改革会对大部分农民的生活方式造成冲击,因此,我们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一定要循序渐进,对企业的入股时间和入股比例进行适当确定,吸引尽可能多的农村居民入股集体经济,并通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农民收入的提高。对于那些发展状况较好的集体经济,试点开放部分股权,为了打消农民顾虑,可以要求这部分开放的股权只具有收益权,而不具有决策管理权。
在此基础上,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保证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还须处理好以下三种关系:
处理好分配与积累的关系。在前期改革中,股东可能会过分强调利益分红,而忽视企业本身的积累和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集体经济在改革伊始就要制定严格的收益分配制度,只有企业的经营性收入才能用于分红,而政府的补贴和奖励则应专款专用。此外,企业管理者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树立危机和前瞻意识,收入好的年份要留出足够的企业公积金,以应对之后的不时之需或满足企业扩大再生产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