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中国棉花协会将于6月10日召开第二届理事会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的产生,主要根据以下原则:
一、 全面性、代表性原则中国棉花协会的会员构成、民办性质,决定了协会领导机构的组成应具有行业、地域、所有制等全面的代表性,棉农及棉花合作社、棉商、棉纺、棉机制造、科研机构等各个环节,三大棉区的地方协会,国有、集体、民营、外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企业,均应占适当的比例。
二、 规模实力、影响力和权威性原则企业的规模、经济实力,在行业内的影响力、权威性,是确定作为候选单位的主要依据。
三、 候选人的“单位原则”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理事、常务理事及副会长人选的产生、变更实行“单位原则”,即依据单位的实力、影响力,原则上由所在单位法人代表或其他主要负责人担任理事、常务理事及副会长;如以上人员脱离原单位(如辞职、调离)或退休、职务变动,可由原单位提出变更人选;新增或变更后的理事、常务理事及副会长人选,须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基于上述原则,在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基础上,通过自荐和地方协会、分支机构推荐方式,并依据其参与协会活动和交纳会费情况,采取综合平衡、征求意见的办法,选定了57个单位和个人作为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候选人。
57名常务理事候选人构成:棉农及棉花专业合作社 2个,各类行业协会7个,棉纺企业8个,棉机制造企业及质检机构3个,棉花贸易企业10个,棉花加工企业10个,棉花物流、仓储企业6个,全国及区域性棉花现货、期货市场4个,政府有关机构7个,充分体现了全面性和代表性原则。
现就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候选人向全体会员公示,请于6月9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中国棉花协会秘书处。
协会秘书处联系人:黎容 王建红电话:010-66053474 66050406 传真:66053496
中国棉花协会秘书处
二00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