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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发出倡议:创建生态文明村
添加时间:2008-04-29 00:00    来源:点击:
    日前,大连日报社、大连市农委、大连市环保局就创建生态文明村向全市广大农村干部和村民发出倡议。内容如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山清水秀的美好家园一直是我们大家的共同愿望。这些年来,农村经济发展了,生活水平提高了,村容村貌也得到了极大地改善,广大农民受益匪浅。但是不能忽视,一些农村乡镇生态环境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部分地区的生态环境仍在遭受破坏,“污水靠蒸发,垃圾靠风刮”的情况依然存在。这对农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兄弟的正常生活都构成了极大威胁,也给“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 
    生态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和基础,而保护环境、爱山护水更是我们所有人的义务和责任。我们应该把创建生态文明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突破口,净化庭院,绿化村庄,实现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向着生态文明村的目标一步步迈进。为此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建立和健全乡镇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机制。各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无害化处理。 
    二、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广大农村要努力改变传统的生活习惯,保护自然环境,自觉做到生活垃圾集中堆放。 
    三、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和排放。农村生态系统较为脆弱,我们应该尽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级涉农主管部门应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为突破口,大力发展适合农村生态环境的低污染、无污染行业。 
    我们希望广大乡村到处是美丽诱人的田园风光,到处是鸟语花香、甜美舒适的自然环境。为早日实现这个美好的梦想,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给子孙后代留下更蓝的天、更绿的山、更清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