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农业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设施农业种植效益的意见
添加时间:2008-09-16 00:00 来源:点击:次
设施农业具有聚能、节水、高产、高效的特点,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和“三高”农业的典型。2006年自治区出台《关于加快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以来,各地设施农业蓬勃发展,短短两年,全区设施农业新增22万亩,总面积达到63万亩,2007年共生产60多种反季节蔬菜、瓜果、食用菌等200万吨,实现产值31.14亿元,纯收入17.77亿元,拉动全区农民实现人均纯收入177.7元,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6%。特别是在人多地少、增收渠道单一的地方,设施农业已经成为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支柱产业。但是随着新疆自治区设施农业的快速发展,一些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突出表现在:从业农民技能总体偏低,农技人员设施农业技术储备明显不足,标准化生产技术远未普及;日光温室建设标准低、不规范,反季节蔬菜生产结构不合理,冬季缺菜矛盾仍然突出;设施农产品平均单产不高,质量安全不能有效监控,生产效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为了进一步提高设施农业的种植效益,实现设施农业良性、可持续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调整设施农业发展重点 设施农业是高投入、高科技、高效益的产业,提高种植效益是设施农业发展的核心和基石。当前新疆自治区设施农业已初具规模,但生产效益尚没有充分显现。各地在坚持设施农业“规模调大,结构调佳,品种调优,效益调高”工作思路的同时,要把工作重点由规模扩张向提升效益转变,坚持以效益为中心,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因地制宜地确定建设重点,实现周年生产型日光温室、春秋生产型日光温室和大、中、小拱棚统筹发展,让农民实实在在受益。特别是光热资源条件好的地方,要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大力发展周年生产型日光温室,实现12月至来年2月的深冬果菜生产,获取最好收益。要坚决摒弃“三面打墙,上盖一片塑料就可以反季节生产”的错误认识,坚决纠正重数量、轻质量、赶进度、省投入的错误倾向,科学选型日光温室,狠抓工程建设质量,为实现设施农业高产高效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严格日光温室建设标准,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目前新疆自治区深冬地产蔬菜不到区内需求量的20%,市场空间广阔,增收潜力巨大。进一步调整优化反季节蔬菜种植结构,大力发展周年生产型日光温室,扩大深冬蔬菜生产规模是提高设施农业种植效益的主攻方向。自治区设施农业主产区按照纬度基本划分为南、北、东疆三个区域,其中北疆片区包括伊犁州直、塔城地区、昌吉州和乌鲁木齐市等,东疆片区包括吐鲁番地区、哈密地区以及巴州北四县,南疆片区包括巴州南五县、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州、和田地区。三个区域在主推周年生产型日光温室建设时要统一工程技术要求。 1.方位、长度、间距要求。方位采取东西延长,坐北朝南,北疆片区偏西8°—12°,东疆片区偏西5°—8°,南疆片区偏西5°—10°。长度根据地形确定,以50—80米为宜,利于通风,便于管理,又能增强温室的稳固度。间距以保证冬至日互相不遮光为准,由后墙算起,从南疆到北疆,间距为温室脊高+卷起覆盖物高度总和的2—3倍,塔城盆地的间距应超过温室脊高+卷起覆盖物高度总和的3倍。 2.高度、跨度、后屋面角度要求。北疆片区脊高3.5—4米,净跨度7米,后屋面仰角35°—40°;东疆片区脊高3.4—3.9米,净跨度7—7.5米,后屋面仰角41°—43°;南疆片区脊高3.5—4米,净跨度7.5—8米,后屋面仰角41°—45°。 3.墙体和后屋面要求。墙体厚度要达到当地极限冻土层厚度的2倍,内侧抹草泥,用石灰刷白或使用反光膜;外侧可堆积秸秆、柴草等。后屋面厚度40—60厘米,由内向外依次为椽子、檩条、厚棚膜、干草或秸秆捆、散草、厚棚膜、干土或炉渣、草泥,特别要注意使用双层膜。 4.其它配套要求。栽培床下挖30—50厘米,回填熟土。温室内配备节水滴灌设施,或建蓄水池实施膜下灌溉。棚膜选用不易污染、抗老化的无滴薄膜。配置棉被或加厚草帘等覆盖物,并外覆旧棚膜等,保温防雨雪。推广使用卷帘机、微耕机、机动喷雾器等,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益。 三、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全面推进设施农业标准化生产 要以无公害设施农产品生产为最低标准,大力推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准,组装集成生产技术要素,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设施农业生产力。 1.选用优良品种。各地要围绕市场需求,加快品种更新,优化茬口配置,引进和选用适合当地光照和生产特点的主推品种,特别要注重筛选适宜出口的品种,每类蔬菜的主栽品种应不超过3个,为专业化、规模化、商品化生产创造条件。特别是果菜生产早春茬要选择早熟和中熟的抗病品种;冬春茬要选择耐低温、耐弱光、抗病性强的品种;秋冬茬要选择耐弱光、前期耐热、后期抗寒、中后期产量高的品种。 2.推行科学施肥。要坚持有机肥与化肥、生物肥料结合使用,增施有机肥的原则,推广测土配方平衡施肥技术。根据土壤条件、作物种类、不同品种和不同生育期的需肥特点,科学选择肥料和施肥方法,实现氮、磷、钾肥及其他微肥的优化组合,特别要抓好蔬菜生长中后期追肥措施,避免脱肥现象发生。 3.强化农艺管理。要全面推广立体种植、间作套种、疏花疏果以及瓜、菜嫁接等技术,科学调节棚内温湿度,合理控温和浇水,提高日光温室使用率和产出效益。有条件的地方要把农村能源生态建设与日光温室蔬菜生产结合起来,开展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在相对集中、规模较大的设施农业生产基地,要组织专业化育苗生产,发展专业户,建立专业棚,推广工厂化穴盘育苗技术和穴盘播种机、弥雾机、嫁接机等育苗专业机械,提高育苗质量和供苗能力,通过专业、快速、统一的苗木供应,实现一年数茬生产。 4.综合防治病虫草害。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建立病虫害统筹联防机制和病虫害突发应急工作预案,积极推行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病虫害综合防治措施。农业防治措施有种植抗病虫品种、轮作倒茬、深沟高畦、整枝打杈、清洁田园等,特别要做好夏季闷棚、冬季冻棚,杀死病菌和虫卵的工作。通过选用生物药剂,引进释放天敌昆虫,采用灯光、黄板等诱杀措施,消灭温室、拱棚中主要害虫。化学防治要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做到对症用药,适时、适量、适法、均匀施药,合理交替轮换使用农药,注意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提高农药防治效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科学定位市场,优化配置资源,做大做强设施农业产业 要坚持立足区内市场,主攻周边国家市场,把设施农业作为发展外向型农业的突破口,进一步调整完善设施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在乌鲁木齐、昌吉、吐鲁番、哈密、巴州、和田等地加快建设保障区内蔬菜供应的设施农业生产基地,在伊犁河谷、塔城盆地、喀什、阿克苏、阿勒泰等地加快建设面向中亚及周边国家市场的设施农产品出口商品基地,在吐鲁番、哈密地区加快建设面向内地市场的反季节哈密瓜、葡萄生产基地。 1.强化设施农业统计和分析,完善市场营销网络。要认真调研市场容量、消费偏好、质量标准、主要品种供需结构(包括产品来源和所占份额、上市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分析竞争条件和能力,加快建立设施农产品产销数据库,为政府决策当好助手,为农民生产提供依据。要积极组织、主动介入设施农产品营销,大力支持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产销合作社、专业协会,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积极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参与设施农业生产、贮运、保鲜和市场营销,特别是大力发展外向型龙头企业,推进外向型设施农业发展。 2.充分利用光照资源,实现产业科学布局。南疆片区以发展周年生产型日光温室为主,重点从事冬季蔬菜生产;东疆片区要周年生产型日光温室和拱棚兼顾发展;北疆片区重点发展春秋生产型日光温室和拱棚,从事春提早和秋延晚生产,在逆温带山区可规模化发展周年生产型日光温室。 3.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合理确定发展模式。坚持从经济、技术条件和农民的生产能力出发,确定本地设施农业发展模式,不搞“一刀切”和“一哄而上”。既要引导和扶持农民建设高投入、高产出的日光温室,又要重视和支持农民建设投资少、见效快的大、中、小拱棚,鼓励多元化发展。要大力实施设施农业“万千百工程”,即:通过集中支持、重点推进,在全区建成一批万亩设施农业重点县,培育一批千亩设施农业主产乡,形成一批百亩设施农业示范村,努力实现全区农民一户一棚、户均一亩“三高田”的发展目标。 4.正确处理新建与巩固提高的关系,坚持新建与改造并重。各地一方面要抓好高标准日光温室新建工作,进一步扩大规模;同时要盘活设施农业资源,把现有温室改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投入技改资金,引导和扶持农民改造结构不合理、设施不配套的温室,翻新后屋面、推广节水滴灌、配套覆盖物,升级温室结构和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产出效益。 5.正确处理连片发展与零散建设的关系,因地制宜地推进产业发展。设施农业发展是一个规模由小到大、由分散到集中的递进过程。各地要遵循产业发展规律,一方面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集中连片、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思路,引导有基础、条件好、资金强、农民积极性高的地方集中连片发展设施农业,建立专业化商品生产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强化技术服务,推进产品营销及产业化发展。另一方面也要鼓励和支持农民选择房前屋后和庭院内适合的地方分散建棚,以方便生产管理,满足当地市场供应。在人多地少的地方,鼓励利用戈壁荒地开展无土栽培生产示范,探索设施农业发展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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