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从事水产养殖和旅游开发的个体经营者梁建军,从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了6万元商业性开发贷款,尽管月利息比农村信用社高出8厘钱达到2分钱,可是他表示完全能够接受。他说,商机往往不等人,过去向信用社申请一笔同样数额的贷款,因为手续的缘故,往往没有半月时间下不来,很多时候还很难申请到。无奈之下,每到资金缺乏时就只能选择向私人借贷,那时一万元的贷款,每月得支付1500元利息,较之私人借贷的利息,小贷公司的利息还是能够接受并负担得起的。 2006年初,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金融办)尹全洲主任亲自带队,通过多次到山西、四川、内蒙古等国家试点省区考察小额贷款,再结合本区盐池县小额信贷项目的成功经验,终于找到了适合宁夏的小贷经营模式。同年底,区金融办以向全国公开招标的方式,批准平罗光辉煤炭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分别在平罗县、贺兰县、盐池县、兴庆区和金凤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专为县域融资困难群体发放贷款。 从2007年2月12日,宁夏首家小额贷款公司——宁夏光辉贷款有限公司挂牌营业,至2008年上半年,宁夏的小额贷款公司已基本覆盖全区,小额贷款公司的布点数量和实际到位资金,都已超过国内其它开展这项工作省市现有贷款公司和实际到位资金的总和。 到目前为止,宁夏24家小额贷款公司发放的30多亿的贷款中,70%以上投到了“三农”领域。在贷款管理方面,宁夏小额贷款公司实现了三个“百分之百”,即:正常贷款100%,贷款回收100%,利息回收100%。真正做到了贷款无欠息、无逾期,全回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方式灵活,手续简便,放款及时,在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同时,更有效解决了农户的贷款难题。小额贷款公司已成为宁夏金融支农的一支重要力量。 宁夏回族自治区小额贷款的成功经验已经吸引了安徽、云南等十几个省区前来考察学习。针对宁夏的具体情况,区金融办尹全洲主任表示,下一步,区金融办将进一步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和服务,努力完成小额贷款“百亿”计划。(原飞王海滨) 截至2007年年底,成立的13家小贷公司注册资金达5.5亿元,累计向农户、个体经营者和小企业发放贷款总额2.54亿元,贷款余额2.1亿元;贷款无欠息、逾期情况,贷款回收率100%。 截至2008年6月末,宁夏小额贷款公司已发展到24家、实际到位资本金10.4亿元。累计向农户、个体经营者和微小企业发放贷款35亿元,贷款余额8.6亿元,经营收入1.8亿元;贷款无欠息、逾期情况,贷款回收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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