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是统一战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点任务。近年来,辽宁省统一战线坚持依托整体优势,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扎实开展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
探索实践途径 构建工作格局
自2006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以来,各级统战部门坚持在全局工作的部署中明确为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任务,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注重加强对经常性工作的指导,2007年专题召开全省县级统战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重点部署为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工作;创建基层统战工作“双争双评”活动载体,形成覆盖县(市)和乡镇(街道)统战工作的激励机制。各地将为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纳入统战工作长远规划和工作部署。有的市还将其作为基层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有的市专门成立有关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和涉农城区普遍将为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作为统战工作的重点,创造出了很多具有普遍推广意义的好经验。经过各级统战部门的不懈努力,目前辽宁省统一战线为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已基本形成了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部署务实,推动工作有载体、推广经验有典型,经常性工作有指导、激励表彰有机制的新格局。
加强政治引导 促进“两个健康”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是统一战线为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重点。各级统战部门认真贯彻“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注重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优化代表人士队伍结构。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延伸到县级,与政治安排紧密结合。面向新的社会阶层,率先在全国开展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要旨的“建设者奖章”评选表彰活动,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健康成长提供了价值导向。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提高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并真实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投身光彩事业“五项工程”活动,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创造了“村企互助”、“村企共建”、“一企帮一村、多企帮一村”、“百企带百村”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工作载体,不断扩大其覆盖面和受益面。目前,全省44个县(市)和33个涉农城区,已有2407个行政村与2734个企业结对互助,有的市覆盖全市行政村的72%,有的县达到92%。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开展扶贫开发和捐资助学等活动。仅2007年,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就为各县(市)和涉农城区投入捐资助学资金1.01亿元、扶贫资金1.27亿元,捐建学校144所,帮扶8万多人。
发挥传统优势 提供有力支持
人才智力优势和联系广泛的优势,是统一战线的传统优势。各级统战部门坚持把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向为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倾斜,引导和支持统一战线各方面人才,特别是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为省委、省政府的科学民主决策作出了重要贡献。
他们还组织统一战线各方面成员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开展扶贫帮困,支持农村发展教育、科技和文化事业,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等,扩大了统一战线的影响;坚持以提供服务、创造条件、营造环境为工作着力点,积极开展引进资金、项目、技术和人才的工作。丰富招商引资工作的内容和形式,着重鼓励和支持各方面统战成员通过宣传推介、牵线搭桥和提供服务,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采取合资合作、以商招商等形式,增强工作的实效性等。
统战部门还支持阜新市承办中央统战部 “中国光彩事业阜新行暨经济转型城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论坛”,引进签约项目23个,投资额24.9亿元;引进温暖工程“双百计划”项目,将辽宁省20个县(市)纳入项目实施范围。
着力维护稳定 营造和谐环境
各级统战部门从构建和谐辽宁的战略全局出发,将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与服务新农村建设县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积极促进阶层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和谐。
各级统战部门坚持将新的社会阶层作为工作着力点,注重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履行义利兼顾、扶贫济困的社会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自觉处理好劳资关系,促进阶层关系的和谐;坚持把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特别是重大项目的工作向少数民族特别是民族自治地方倾斜,加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巩固和发展团结、平等、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坚持采取多种方式,抓好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的落实工作;认真贯彻今年初召开的全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推动基层加强宗教工作力量;指导基层宗教工作 “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建设,强化基础。
各市特别是县(市)区统战、宗教工作部门,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着力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有效维护宗教领域的稳定,促进了宗教关系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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