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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市吉州区坚持“四个创新”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添加时间:2008-07-09 00:00    来源:点击:
    2008年,江西省吉州区继续坚持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抓手统揽农业农村工作,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和“五新一好”的目标,以“五通一气”和“三清三改”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坚持“四个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在宣传上创新。该区把在各试点村建立宣传长廊作为一项硬性任务,年终予以考核,使宣传动员发动贯穿于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各乡镇、帮扶工作组有专人负责新农村建设信息上报,并积极与市、区各大电视台、报刊沟通与联系。同时区新村办联合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开展了首届农民运动会、农民艺术节和“迎奥运、新农村杯”男子篮球赛等活动,全面的推进和活跃了农民的文体生活,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素质。
    二、在培训上创新。为确保“三清三改”及“五通一气”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该区改变以往全区集中举办改水、改厕、改路培训班的形式,实行重心下移,轮流到各乡镇举办培训班,专业技术人员与当地试点村干部和农民面对面、手把手进行指导和帮助,更生动、更直观,现场教学,让农民掌握技术要领,既节约了原材料成本,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又确保了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有利于加快工程进度,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在服务上创新。该区将新农村建设、村建帮扶、扶贫开发工作“三为一体”整合开展。并建立“区领导挂、乡镇领导抓、村组干部干、工作组帮扶”的工作责任制。每个试点村均安排了一名区领导挂,一个单位帮扶。各乡镇党委书记为辖区内新农村建设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每人各抓一个试点村,并选派得力干部驻村挂点。区新村办不定期对新农村建设各试点村进行督查,并据实予以通报。同时把新农村建设列入各乡镇和区直单位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年终考评计分。
    四、在拨付资金上创新。该区在总结前两年的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新农村建设资金拨付及项目奖补办法》,在资金分配上,将省、市、区资金统筹管理,不搞一刀切,坚持“资金服从进度,进度服从质量”的原则,坚持“多干多给,少干少给”的做法,坚持每个试点村安排14万元专项资金,并实行保底奖补(用完14万元以外的,由区奖补),按进度拨付,促进试点村群众积极自筹资金搞建设,建立激励机制。每个试点村14万建设资金分四批拨付。第一批拨付3万元。拨付时间规定试点村村民自筹资金户均2000元到位一半后,由乡镇新村办以试点村为单位,向区新村办申请,经区分管领导审批后拨付,资金用于试点村“三清二改一沼气”。第二批拨付5万元。拨付时间规定农民自筹资金全部到位后拨付,用于“改路、改栏”。第三批资金2万元待乡镇配套资金全部到位后给予拨付(每个村不少于1万元),用于试点村“巷道入户道、绿化及全面整治”。第四批拨付4万元。主要用于试点村特色产业、农经组织建设。同时,区新村办统一购买帐本发到各试点村,要求各试点村建立资金台帐,对每一批到位资金、物资及群众投工投劳等都有明细表,帐目清清楚楚,公开透明。这样既调动了乡村干部农民的积极性,又强化了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