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并不是一味地奉献爱心,而更应该用智慧,更有效地去做”
“如果你为慈善捐了100块钱,其中有10块钱被拿去交税了,你心里会不会不爽?”网民阿俊问记者。他在北京市太阳村儿童教育咨询中心做义工,该机构自筹资金,替罪犯代养代教未成年子女。遗憾的是,这些孩子虽形同孤儿,但因为不是真正的孤儿,最终没有找到慈善机构挂靠,只能够作为企业在顺义区工商局注册,这就意味着连捐款都必须按照营业收入纳税。阿俊告诉记者,这令本来就艰难的助养事业举步维艰。
“大环境不具备,限制了民间慈善的发展。”《慈善家》杂志主编金子告诉记者,近年来,中国的民间慈善组织风起云涌,数量估计达上百万,但实际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只有28万。与英美等国慈善组织实行登记制度不同,我国的慈善组织成立的程序要复杂得多。一方面是民政部门在管,另一方面还要有主管单位“挂靠”。而最致命的阻碍则是资金募集的困难。金子介绍,目前我国对慈善募集有规定,比如需成立一个基金,起点是100万元。“但是首先这第一笔100万又从哪里去筹集呢?”金子告诉记者,因为不允许随便募集资金,很多民间慈善组织只能够在小范围内循环,往往是以个人捐赠为主,先榨干了自己,再榨干了亲属和所有的朋友,实在没有人榨了,手才伸向社会。导致一些民间慈善组织今年存在,明年就很难说了。
“很难,非常难,包括民间慈善组织的建立,门槛太高,公开募捐完全存在被定为非法集资的可能”,民间慈善组织“朵朵向善”的联络人丹曾多吉告诉记者,他正在研究有关民间慈善发展的课题,他告诉记者,美国到2005年民间慈善组织超过160万家,而香港募集善款则几乎没有资金的门槛。
资金的困境造成了民间慈善人的窘迫境遇,包括缺乏基本的生存保障。“在中国来说,义工这一块没有一个完整的制度和体系保障。”中国首位“慈善个体户”杨海的助手余昌盛承认,杨海的悲剧对他有所触动。从来没有社会保险的他,后来自己为自己购买了一份商业保险。
在国外,志愿者经历会被看作是选拔人才的一个很重要的衡量标准。而国内的不少民间慈善者则会因为去做志愿者而失去原来的岗位,或者在求职中处于劣势。北京大学教授,志愿者服务研究专家丁元竹表示,我国目前有很多志愿者的利益受到侵害的事例,其中一个原因是志愿者组织本身很弱小,没有能力保障志愿者的权利。 分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