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洛杉矶夏季奥运会:柯达
“奥运营销”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984年,用于描述在这一年举行的洛杉矶奥运会上一些企业所采用的特殊营销手段。在这届奥运会上,富士耗费巨资成为奥运赞助商,而其竞争对手柯达却成为了ABC电视网的赞助商,并由此创造了一个非奥运营销的经典:因为赞助电视网,柯达有权在奥运转播过程中不断传播柯达的品牌标识。在没有付出额外赞助费用的前提下,柯达成功地在美国本土举行的奥运会上捍卫了自己的市场。
相比之下,富士的市场占有率虽然从奥运会之前的11%提升到了15%,但并没有赚回巨额的奥运赞助费。
1988年汉城夏季奥运会:泡菜
汉城奥运会让韩国将泡菜卖到了全世界111个国家。在此次奥运会期间,被韩国人称为“泡菜妈妈”的韩晶慧专程到奥运村负责泡菜的供应。品尝过她制作的泡菜的各国运动员都对韩国泡菜竖起了大拇指。在各个酒店、餐馆,韩国人执着地将泡菜摆在世界面前,邀请各方游客品尝,不少宾客对韩国泡菜的美味赞不绝口。
这是由韩国政府出面宣传一种食品,并非为某一企业扩大知名度。有人质疑韩国政府的做法在标榜自由贸易精神的WTO规则中,似乎有违规之嫌。但韩国政府的解释是,他们之所以如此不遗余力地宣传韩国泡菜,并非为了帮助企业挣钱,而是为了宣传韩国饮食文化。
在韩国政府的推动下,整个泡菜产业似乎都成了奥运会里最特别也是最显眼的“赞助商”,韩国泡菜借此契机名扬四海。
1992年阿尔贝维尔冬奥会:联邦快递
在1992年法国阿尔贝维尔举办的冬季奥运会期间,联邦快递在阿尔贝维尔市竖起了大量的广告牌,并且通过媒体进行了高密度的广告轰炸。这使得61%的观众认为联邦快递公司是指定的赞助商,而其真正的赞助商美国邮递服务公司(仅有13%的观众认为它是赞助商),却没有引起人们太多的注意。
1998年长野冬季奥运会:富士
在1984年吃过柯达的亏后,富士在1998年日本长野冬奥会上“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柯达是当时的奥运赞助商,作为赞助权利的一部分,仅有柯达公司能在新闻中心提供分发和冲洗胶卷的服务,柯达在主新闻中心设立了大型冲印部,可为650位摄影记者冲印大约7.5万个胶卷。但富士却另辟蹊径,它在主新闻中心外面免费分发和冲洗富士胶卷,就像柯达在新闻中心里所做的那样。而柯达对此却无可奈何。这使许多人以为富士就是这届奥运会的赞助商。
2000年悉尼夏季奥运会:昆塔斯航空
昆塔斯航空公司并不是悉尼奥运会的官方赞助商,但它针对悉尼奥运会的营销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在奥运会筹备和选拔阶段,昆塔斯为澳大利亚游泳队提供航线。到2000年8月时,昆塔斯在悉尼当地最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刊登了整版广告,标题是《为澳大利亚奥运会提供飞机票》,在该版底部用小字写上“昆塔斯并非奥运赞助商”。但是,上述小字特别不易被人注意。昆塔斯的非奥运营销因此产生了巨大的效果。 分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