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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中春:如何完善农业生产价格支持体系(4)
添加时间:2014-07-30 08:27    来源:未知点击:

  (三)
  未来我国对农产品价格管理政策进行改革完善的核心,是要顺应形势发展变化新需要,创新保供应、稳价格的方式,加强农业基本经营收益保护,采取更直接、更有力和更有效的农业基本经营收益保护措施,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减少政府干预对市场配置资源的不利影响,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市场建设、战略储备和应急调控中的功能,实现保供稳价、开放高效、有管有调、管调结合和可持续发展。
  第一,转变农业生产价格支持方式,逐步引入更直接、更细致和更合理的目标价格补贴制度。在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发生较大变化以及政府市场调查统计信息系统比较完善可靠的条件下,建议国家对主产区农民的生产价格支持办法作相应调整,从托市收购逐步转变为差价补贴,补贴资金的支付从管理到企转为管理到户,按照农户在市场上自由出售粮食、棉花等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或保护价的差额计算差价损失,在生猪市场调控中引入生猪生产周期性亏损救助机制,实行更直接和更细致的农业基本经营收益保护,提高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第二,深化地方国有粮食流通企业等改革,提高农产品市场流通系统的活力、效率和国际竞争力。为了提升农产品市场流通效率,并更好地解决农民在农产品销售上可能存在的“卖难”问题,保证农民在生产出产品后能够获得更好的经营收益,要扩大市场准入,探索引入和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更加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农产品流通市场,健全和完善全国统一、分级分类、公开透明、监管严格的农产品供销质量标准体系,重点加强带有公共性的农产品市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资源建立一批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垂直管理的国有粮食、棉花、畜产品等仓储物流加工企业,在必要时承担政策性收储任务;重点引入竞争机制,推动竞争,促进创新,降低成本。
  第三,推进农业全产业链管理的规范化,建立更加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和农业生产者利益保护管理机制。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新形势,引导和促进农业生产经营者细分消费市场,发展多层次、多元化和多样化的农产品生产供应链,提高农业产业经营的品牌价值、附加值和增加值,扩大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利益分配空间。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方式和管理方式,从源头上降低农业生产发展的市场风险和疫情疫病风险,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经营利益全产业链统筹平衡分配机制。
  与此同时,还要加强中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系统建设和管理,增强其在执行应急调控和战略储备任务中的载体功能,积极拓展国际粮食储备,牢牢把握我国粮食价格变化调控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