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有效率的价格制度在农业增长中意义重大。当前,随着形势的变化,要创新保供给、稳价格的方式,加强对农业基本经营收益的保护,逐步引入目标价格补贴制度,提升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功能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一个国家从下中等收入阶段进入上中等收入阶段以后,农业增长会出现波动,农民收入增长明显滞后于非农产业和城镇职工的收入增长,在发展战略上普遍要实行以生产价格支持为核心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但这种价格支持在实践中也会面临挑战。因此,在引入农产品生产价格支持保护制度后,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个政策进行改革创新,为促进高质量和高效率的农业增长提供支撑。
(一)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农产品价格运行轨迹,与发达国家所走过的路径大体一致。过去,农产品价格长期低价运行。新中国成立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农产品供不应求,而农产品价格也是偏低的或较低的,价格低于价值,工业品价格高于价值,形成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为促进经济高速增长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改革开放以后,国家不断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特别是经过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和90年代中期的几次大幅提高价格以后,对农业生产发展产生重要推动作用。
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到本世纪初,我国粮食供求关系发生重要变化,出现了阶段性粮食供过于求,农产品收购价格一度连续几年波动,农民种粮收入绝对下降。本世纪以后,随着国家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措施,农产品收购价格开始持续提高。从此,在经历较长时间的低价位运行后,农产品价格逐步进入一个向正常价格回归的新阶段。现在,我国已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农产品市场供应比较充裕,农产品价格与国际市场水平基本持平,不同品种之间存在差异,多数产品价格略高于国际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