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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庆龄:对合村并组政策的思考(1)
添加时间:2012-11-29 09:47    来源:未知点击:

——基于辽宁省丹东市C村的调查
    本文是基于2012年暑假对辽宁省丹东市C村为期一月的社会调查而引发的对合村并组政策的思考。笔者调查的C村是在2003年10月由原X和原B村合并而成,调查中笔者一行发现合并村C村在村庄治理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有些是合村并组的通病,有些则是由合村并组引发的地方特殊矛盾,不管是共同性的问题还是特殊性的地方矛盾,都值得反思。
    一、 调查地点简介
    C村位于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县S镇南部,是典型的移民村落,人口流动性大,由原X村和原B村合并而成,且当地村民大多是清光绪末年因水灾从山东文登一带迁移而来,村庄历史不超过150年。
    原B村,村里主要姓氏有王、郑、樊、关、戴,其中王姓占50%以上。全村约1400口人,340户,分7个村民小组,当地人称自然聚居在一起的自然村落为“堡”或者“屯”,其中2、3、4组位于村庄的中心位置,形成王家堡子;1组和7组在沟里形成一个堡子, 5、6组形成“前堡”。人均土地1.5亩,土地以种植玉米为主,一年一熟。C村是一个纯农业型的村庄,村庄无集体资源,村民的种地收入亦无较大差别,家庭收入分化主要来源于务工收入的差异。
    原X村,现有180户居民,近800人口,原有6个居民小组,与X合村后并为4个居民小组。村庄有4万亩集体林地,资产过亿,该村尚未进行林改,林地现归村集体所有,且X村拥有大量的钠长石、风化岩以及金、铁等矿产资源,其中钠长石储量可达5800万吨,村庄资源极为丰富。
    人民公社时期,原B村经常在农闲时间组织扭秧歌的文娱活动,X村民常结队前往参加,两村村民之间没有过节。2002年,根据相关部门合村并组政策的要求,S镇12个行政村合并成5个,原X村最初与另外两寸合村,因集体资源问题,X村居民在必须与一村合并的情况下,选择与B并村,遂2003年10月原B村和原X村两个自然村合并成C村,原B和原C两个自然村相距约3公里,共有11个村民组,总户数520户,人口2180人。
    二、 合村并组政策出台的背景和原因
    (一)税费改革要求缩减村干部数量以降低村级支出。
    合村并组是税费改革的一项衍生政策。2000年税费改革,中央政府取消了在我国延续了数千年的农业税,由此,以农业税费为主要财政来源的村级组织的收入大大降低。减轻农民负担是税费改革的主要目的,压缩村级组织的开支成为应对村级财力不足问题的主要办法。对于无集体经营收入的农村来讲,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便成为税费改革后村级收入的重要来源,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和办公经费是其必须满足的开支(王习明,2003)。由于五保户供养和办公经费占村级开支的份额小并且不能任意压缩,减少村干部的报酬总支出就成为压缩村级开支的主要途径。于是,旨在通过减少村干部数量以减低村干部报酬总支出进而降低村级组织支出的合村并组政策出台。
    (二)村干部工作内容的转变和难度下降使得减少其数量成为可能。
    20世纪80、90年代,村干部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计划生育、收农业税、发展生产、党员建设等。当时,计划生育和收农业税是最让村干部感到棘手的工作,“一票否决”的工作制迫使村干部不得不采取暴力的手段完成上级指派的工作任务,虽然此时的暴力背后有国家支持性的默许,但当时村干部粗鲁的工作方式极容易得罪人,严重影响了村干部在村里的人际关系网络,且利益受损者经常采取各种非理性方式对村干部进行报复,如C村曹某(原B村人)当了12年村书记,自家的柴火垛被点了11次,家门上多次被插上对其进行恐吓匿名信。可见,税改前,村干部的工作任务重、难度大。
    税费改革以后,国家推出了一系列的惠农政策,村干部的工作性质由从农村提取资源转变为向农村输入资源,工作内容转变为上报困难户、分配低保名额等,工作难度极大降低。同时,随着乡村重男轻女观念的转变和孩子的抚养、教育费用的提高,年轻一代越来越倾向于少生孩子,笔者调查的村庄出现了在政策允许生二胎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只育有一女,但不打算再生育的案例。且80年代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暴力制裁代之以罚金处罚,村庄中的富裕家庭超生的交钱即可。
    税费改革后,计划生育的监管和农业税费的收取这两项80、90年代乡村干部最为棘手的工作,前者难度降低,后者彻底消失。用村民的话来说“现在的干部没什么事可做,在家睡觉还有工资”。村干部的工作内容由原先的作恶转变为分配手中的治理资源,工作难度大大下降。在此背景下,村干部数量的缩减成为可能,为合村并组政策的推行提供了契机。
    “1994、1995年时,按人口收税,30—40元/人,一个家庭一般交100多块,当时务工劳动力每天平均收入15—20块钱左右,当时的工作难度很大;95年以后,收税减少;2000年取消农业税,不收税后,村干部的工作好做很多。”(原B村1组,曹SL,村里的老支书)
    “农村的活,没有小子不好干,这观念不好改。80年代,上边的政策是以破产为目的,扒房、有什么拿什么,老百姓地都不种,跑了,不生儿不罢休,你根本抓不着人,老百姓是越抓越来劲。 95年以后,人的思想逐渐放开,随着经济的发展,家家户户生活水平提高,多一个孩子多许多负担,多生孩子还罚钱,违反国家政策。现在的年轻人都想开了,养不起孩子的话超生干什么,就这俩钱,还生孩子,生来遭罪,这都不用理论,水到渠成。”(原B村2组,关SK,村里的老支书、村主任)
    三、 合村并组对乡村治理的正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