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新亮点,是我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活力源。民营经济作为 彬县经济的支撑点和增长点,在经济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那么,在全面启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形势下,如何实施“民营崛起”战略,大力发展非公经济,笔者谈一些粗浅认识,仅供大家参考。
一、解放思想是实施“民营崛起”战略的基础
从我县发展民营经济的现状来看,当前最大的障碍还是思想障碍,最大的瓶颈还是思维瓶颈。思想不解放,发展的手脚就难以放开,观念不创新,发展的局面就难以突破。因此,全县上下应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思想大解放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深刻认识我县与先进县区的经济差距关键是民营经济发展不够,牢固树立“县域经济以民营经济为主”的思想观念,真正领悟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在民营经济,主体在民营经济、活力在民营经济、潜力在民营经济、发展在民营经济,坚持把发展民营经济摆在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实行“政治上鼓励、方向上引导、资金上扶持、法律上保护”的方针,理直气壮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精心研究制约我县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政策扶持是实施“民营崛起”战略的动力
近年来,中央、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但受财政收入增长的约束和国家税收、土地等政策因素的影响,我县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空间也越来越小,调控能力越来越弱,在政策落实上还没有完全到位,政策“洼地”尚未真正形成。为此,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坚持“非禁即入、平等待遇”的原则,鼓励民营经济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入的一切行业和领域,也就是说,凡是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违反产业政策的行业、领域均允许投资,在市场准入、投资领域、政策优惠等方面享受与公有制经济同等的政策。二是引导企业从比较优势出发,按照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谋划一批有前景、有效益、带动力强的项目,努力实现全县民营经济总量扩张和产业优化升级。鼓励企业以独资、参股、控股、合作、联营等方式,参与水利、公交、供水、供热、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城镇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及金融服务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与国有企业相互参股、融资,发展新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托管、承包、租赁或收购国有亏损的中小企业,参与工业技术改造,发展环保型、生态型、外向型产业。鼓励农民立足当地资源优势,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工业化发展理念实施创业,力求创办特色企业。支持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办企业,大力发展农村非公经济,推进农民工业化创业,尽力发展以个体和私营经济为主的专业户、专业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缓解农村就业压力,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县财政设立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扶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四是税务部门建立税收优惠政策责任落实制度,在规定时限内为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及经营者办理优惠税收手续,对按核定征收方式纳税的企业应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核定税额,并定期公布核定原则标准,增加透明度。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技术开发费用、购置设备所含增值税抵扣、再投资退税等税收政策上,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对税收增幅大、贡献突出的企业,应给予一定的奖励。五是鼓励金融机构从民营经济特点出发,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适当提高对民营经济的贷款比重,着力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资金问题。对重点民营经济,实行贷款倾斜政策,简化办事程序,安排好企业技术改造和流动资金贷款。对投资少、见效快、销路好的项目,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实行更加优惠的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