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但对于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如何建设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存在比较大的争议。如果这三个问题不能达成共识将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建设,也影响学者对此问题的深入讨论和研究。笔者在此抛砖引玉,提出自己的陋见。
一、有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首先就要对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评估和分析,流转是否已经构成市场?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存在性有三种观点。
(1)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无市无场。徐勇、邓大才认为,对于什么是流转市场、市场在哪里都没有形成共识,何来流转市场。他们认为,现在是"有流无转"、"有流无市",很多土地流转是"无市无价"、少部分是 "有价无市"。[②]李国祥认为,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很多市场,包括商品市场、农村消费品市场等,但是农村要素市场没有形成。[③]朱文认为城市已经建立起了土地交易市场,但是农村尚未形成一种规范的市场制度。[④]陈可文认为,农民私有产权都没有确定,何来市场。刘同理认为,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形市场还没有破题。[⑤]这类观点认为,仅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非就能够形成流转市场,仅有流转及流转价格也并非就有流转市场,既使人为的建构了一个流转的载体也不一定能够形成市场。持这类观点的学者认为,市场的形成有一定的条件、有一定规则、有一定平台、还有一定的市场附属组织和机构,现在这些都不存在,何来市场。持这类观点的学者认为,首先要对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搞清楚后,才能够判断现在是否已经具有流转市场。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只有雏形--有市无场。陈卫平、郭文定认为在部分经济发达和土地流转发生率比较高的地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已见雏形。[⑥]王瑞雪认为,现在农地流转范围窄,低价或者无偿交易比例高,市场发育程度不高。[⑦]陈景华认为,我国农地流转市场发育不完善,至少现在还没有农村产权流转的交易所。[⑧]叶剑平、蒋妍、丰雷认为,当前农地流转市场仍然只具雏形,处于初级阶段,发展缓慢。[⑨]樊万选研究显示,目前大多数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配置,最多只能算是市场化配置的雏形。[⑩]这类观点认为,中国现在还是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只不过流转的市场化程度比较低、交易的数量比较少,市场处于初级阶段,只具有市场雏形。他们据以判断的根据是:有流转行为,也有流转价格,自然就会形成流转市场。持这类观点的学者,将流转行为与流转价格视为流转市场的要件。
(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已经存在--有市有场。安宇红认为,2003年江苏溱东镇就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11]曹荣山、[12]沈志荣认为农地流转存在有形市场,他们曾经研究过江苏溱东镇以三级网络为实体的有形市场。[13]刘炳香认为,过去认为农村土地流转只能是无形市场,来滕州后才相信可以建立"有形市场",滕州有比较成熟的"有形市场"。[14]也有学者和官员认为,重庆、四川成都、广东南海等地农村土地产权交易中心就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交易载体。这类观点认为,现在不仅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也有流转价格,而且重庆开县、四川成都、广东南海、山东滕州等地还挂出了一个"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者"农村产权交易所"的牌子,当然有流转市场。持这类观点的学者将流转行为、流转价格及流转载体视为农地流转市场形成的要件
形成上述分歧主要原因是,对于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没有一个正式的定义,对于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几大要件没有形成基本的共识。现在有几个问题需要厘清:有流转行为是不是就有流转市场?有流转价格是不是就有构成市场?有载体是不是就有流转市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是有形还是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