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以什么方式解决土地流转问题
在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讨论转型社会的问题,尤其需要重视农民、土地与民主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正如摩尔所言,“大体来看,如果在农业社会向其它社会类型的转化过程中,农民问题得到解决,对于民主来说将是个好兆头。”[i]因为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所以只要土地问题能够得到顺利解决,也就有利于民主的发展。易言之,民主的建立及其发展程度,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农民问题与土地问题的解决程度。
郑永年指出,中国的民主建设与土地问题之间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第一,中国的土地问题解决的好坏,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与民主的质量。“土地问题解决得好不好,不仅影响一个社会能否民主化,而且更影响民主政治的质量。一个社会如果解决不好土地和农民问题,就有可能导致激进的政治变革。这种激进政治变革可能是革命,也可能是民主化。但可以肯定地说,在没有解决好土地问题和农民问题的前提下,即使走上了民主道路,民主的质量也不会很高。反之,如果土地问题和农民问题解决得好,就会给民主政治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一个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的基础。社会稳定、公平、中产阶级、城市化、工业化等等,这些和现代民主相关的因素,无一不是和土地问题相关的。”[ii]第二,中国政治改革的突破口在土地领域,而非政治领域。“如果人们能够意识到当今中国问题的核心仍然是土地问题,那么就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政治改革甚至民主化的突破口可能并不在政治领域,而是在土地领域。”[iii]
郑永年确实看到了土地问题之于民主化、民主质量之间的重要性,如果从当今中国房地产绑架中国经济的现实来看,这一点,应该没有任何疑义。可是,我们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到底应该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解决中国的土地问题?是以民主、协商、共识的方式,还是专制、强权、垄断的方式?结合当下的土地流转来说,土地流转作为国家解决土地问题的最新政策,以什么方式推进土地流转,不仅直接关涉土地流转这一政策本身的合法性,乡村社会的稳定性,而且直接影响着乡村民主的发展进程。本文的案例研究表明,在市场经济日益渗透进乡土社会的过程之中,村官漠视村民自治的制度要求与中央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精神,竭尽所能操控土地流转,最大限度谋取个人私利。其结果是,他们既漠视了广大村民的福利,又践踏了村民自治,进而阻抑了基层民主的发展与中国民主化进程。
二、案例引入:村官操控下的土地流转
关于土地流转,我们既要关注成功的经验,又要关注出现问题的村庄。本文主要以广东两个村庄的土地流转的案例作为研究对象。
案例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隆村:从租地到卖地
早在改革开放前,新隆村就开全国之先,办起了农机厂、纸箱厂等十多家村办工厂。到1990年产值破亿元,因此被列入“全国首批亿元村”名单。但2000年前后,在全国乡镇企业转制潮中,这些村办工厂也被卖给了私人,村集体收入由此锐减。随着三来一补加工业在珠三角遍地开花,土地因此而成为新隆村的摇钱树。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新隆村开展了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试验,将分给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收回,村民们以土地入股成立了股份合作社,并将这些土地、厂房、仓库、市场、鱼塘等统一出租,农民按年龄配股分红。分红较多的去年,每人每年能分到1000-4000元的租金。随着一部分土地租约到期,镇政府提出了征地计划,究竟是租是卖让这个珠三角的村庄陷入一场旷日持久的争吵。
可是,这些租地合同,并无统一格式,有的写着“办厂协议”,有的写着“租金合同”。租地的期限,也有长有短,少则15年,多则30年,甚至还有“永久性合同”。但无一例外的是,价格都非常低,一般是每平方米2.68元,七年之后才递增10%。而有的合同,则干脆写着20年不变。因为二十多年前订立合同时,谁也没想到土地会如今天这么值钱——新隆村对面的乐从国际家具城,现在的月租金是二百多元每平米。长期的低地租,使得股份社的收入无法提高。1994年,村民的每股分红为每年300元,10年后,仅上涨到960元。2007年,这个曾经的“亿元村”甚至被顺德区列入了“扶贫点”。
村民们开始将焦点集中到村领导上——自成立股份合作社以来,这个村正副村主任都由党支部正副书记兼任。农村制度设计中原本应是相互制约的“三驾马车”——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股份合作社形同虚设(按照区政府规定,股份社设正、副理事长,由村集体股东大会选举。村党支部书记可以兼任村委会主任,但不能兼任股份社理事长)。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08年4月换届选举时,五十多岁的陈继新跳了出来。他在村中心挂出一幅三十多平方米的大布,上书:如果我胜出,将公平、公正、公开……把一切基建工程等,公开招标……对本村所剩的土地、厂房、租地转让等由村民讨论决定……
陈继新只有小学文化,从1991年起,就一直在外地从事钢材生意,多位村民反映,2008年其回来参加竞选时,许多人对他其实并不了解,只是因为“太想改变了”,所以才投了他一票。如此一来,2800多名选民,就有1700多人投了他的票。而陈继新“新政”的一件大事,便是“卖地”。2009年初,乐从镇政府决定征收村里2383.95亩地,占村里所有土地面积的一半多。陈继新力主卖地,然而,陈描画的“暴富蓝图”,却遭到了另一部分人的强烈反对。最重要的理由是,只要土地不卖,租金年年都有;而一旦卖出去,就意味着,村民们在一夜暴富之后,从此将与这些土地的收益无缘。因为卖地,村里原本就分裂的两派变得更加分裂。[iv]
案例二:揭阳市惠来县隆江镇见龙村:村官倒卖土地与倒租承包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土地的流失和用途转换,正成为当地村民担忧的大事。以各种手段反映村领导集体违规卖地和个人问题的行动,成为一些村民干完农活后的首选事务。十多年前,见龙村,有9000多人口,4000多亩水田。而今,村庄总人口已至12000人。这就意味着4000亩的土地被新增的3000张嘴巴再次细分。人口的快速增长使见龙村人地矛盾十分突出。在此背景之下,当地村官开始“投机”出售宅基地。为了保住“命根”,越来越多的村民开始通过购买宅基地来圈地。
据村民的说法,村里收回土地进行买卖,曾遭遇村民反对。见龙村这些土地交易,并没有经过村民大会的同意,也未经任何相关部门允许。但是,这一切并不妨碍村委会将耕地当作宅基地出卖。所有买卖,都由村官说了算。交了钱,地就是你的。但买了地的村民,得到的只有一张收据。这些收据有的连村委会的公章都没盖,只有收款人的签名。换句话说,农民的命根被卖给了一张什么都不是的白纸。假设有一天这些所谓的土地交易被查处,那么农民的损失又该找谁负责呢?
在其它村庄村民是无奈卖地,而在见龙村,村民则是无奈买地。“知道耕地被当作宅基地买卖是不合法的,但地还是要买。”有村民这样无奈地说。买地者绝大多数都是本村人。见龙村北片约有70%的人家都购买了这些“宅基地”。少则两三间,多则十几二十间。有钱的农民,更愿意买好的土地。于是,好的耕地都变成了住宅用地。而那些偏远的、土质较差的土地,才留给农民耕种。这些都让以耕地为生的农民感到很不满。
更让村民头痛的是,一些村官垄断了村里的土地承包权。他们以每亩70-80元低价,在村里承包了近千亩的土地,期限为15年。这就占据了村里大部分的土地。其他人要想耕种,只能去向这些村官“转承包”,但这时一亩地的承包价格就是200-300元。这样的价格让不少村民望而生畏。租不起了,他们就只能转而寻找其他生路。有不少人,收拾包袱出外打工去了。而且,村官的强势与霸道给村民造成了一种心里恐慌:即使是通过签订合同承包的土地,也没有保障。村民老林的担忧就是典型。老林在村里承包鱼塘,精心打理,一年下来也有数万元的收入。而让他甚为担心的是,由于他合法拥有的鱼塘效益好,已经引起了一些干部的兴趣,是否会被比他强的人占走,他们是否会单方面撕毁这个合法的未到期的合同。[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