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点建议
第一、发展中小城市,积极争取“县改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镇化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存在城镇化发展偏重于沿海发达地区大城市、特大和超大城市的发展,忽视了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等问题。往往是沿海发达地区的大城市、特大城市“吃得撑”,而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却“挨着饿”。 近年来,社会资源大量汇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形成“盆地效应”,吸引流动人口过度集中,使这些城市严重超载,土地、环境、水资源难以承受,不少城市已不堪重负。
这些问题中央已经有所察觉,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提出,要把城镇化重点放在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上。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提出,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这些,均传达出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倾斜的政策意图。从今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传来的消息,我国将把人口、经济、财政、税收以及城市建设达到一定规模和标准的县(镇),适度改设为市。如果加以实行,将会给这些正在艰难的跋涉中的小型县市与小城镇带来新的希望和机遇。这应该是我国未来城市的发展方向,是现阶段我省加快城镇化发展的根本应对之策。一些有条件的县,应当积极争取“县改市”,在国家新一轮“县改市”进程中赢得更多的份额。
具体到澧县,地处湖南西北部,东接岳阳,南靠洞庭,西承张家界,北出长江,处于洞庭湖经济圈和长江经济带接合部,处于南北大动脉二广高速与规划中的湘北铁路干线交界处,历来就是湘西北地区和澧水流域的中心物流集散地,是湖北进入湖南、展示湖南形象的窗口。而且澧县目前正处于经济建设爬坡上坎、稳健提速、加快发展的态势,对照民政部最新上报国务院的建市标准,10项考核指标中澧县大部分符合。
因此我建议,现阶段湖南省政府要重点加强“县改市”工作。要制定一些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要能够积极地行动起来,做些认真的调研,起动相应的程序。
第二、加快“津澧融城”,打开“第二北大门”。
如何提高湘西北城镇化建设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还有一条很好的途径,这就是实现津市与澧县的融合,以此来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协调发展,产生城镇化的规模效益和集聚效益。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澧县、津市两地的有关领导和人士曾提出来将二者进行融合,并多次受到省、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湖南省政府还组织联合调查组,就津澧地区如何加快经济发展进行调查,提出了“实现津澧合并,组建湖南第二个北大门”的构想。由于多种原因,一直是停留在研究阶段,没有得到实施。
今天,也许是实现这个构想的最好时机,是湘西北地区推进县城和县级市加速提质扩容的有效途径,是我们推进城镇统筹发展的必然选择。
因此,我建议湖南省政府引起高度重视,重新将“津澧融城”提上议事日程。其理由有两点:
一是增强区域竞争力的需要。澧水流域目前缺乏较为具体的总体规划,在经济项目等多方面,总是各自划线,各自为阵,以此造成资源浪费、不能形成区域合力。具体到澧县、津市两地而言,这个问题尤为突出。澧县城区、津市城区空间距离只有8公里,但由于行政分割和利益分割的原因,二者在发展中存在着较多的矛盾和问题。比如基础设施的建设是重复的,项目与资源的竞争激烈的,生态环境等方面都缺乏科学的安排和调控。津澧若能合并,就能发展成为湘鄂边境地区的重要中心城市,与常德、张家界、岳阳遥相呼应,形成湘西北中等城市群。南与“长株潭”城市群互为犄角,北与武汉城市群相得益彰,主动融入长江中下游经济圈,从而推动全省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二是实现“津澧融城”具有可行性。从区位因素来看,澧县、津市同处湖南省北部的湘鄂交界处,在地域空间上相邻,津市地域本是澧县的一部分,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同宗同源。早在1938年,津市始称津市镇,归澧县管辖。1949年7月津市和平解放,成为省辖市。1958年改为地辖市,以后数度易制,1988年2月改为省辖市建制,由常德市代管至今。近年来,两地人员流动、市场要素流动等较为频繁。区位特征决定了津市、澧县二者融合的可行性和必然性。
三是实现“津澧融城”,可以实行优劣补充。澧县、津市在基础设施、产业基础、物质资源、人力资源、城区发展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澧县是湘西北地区传统的农业大县和资源大县,津市则是早期工业城市的代表。澧县以第三产业和农业为主,工业基础薄弱,津市则以工业为主,但资源匮乏,部分企业发展依赖澧县的芒硝等矿产资源和劳动力资源。若能合并成一家,则可以科学规划,互通有无,全面发展,
促进产业升级,产业集聚效应。
同时,从全省的角度看,湖南省的西北部也需要打开一扇“大门”,形成出省通道。以此缩短与周边大中城市的距离,加速与长江经济带的融合。通过津澧这个中心城市与湖北的荆州、宜昌等城市形成勾通与竞争态势,引导湘西北城镇及有关地区健康发展。如若澧县、津市仍然是老样子,老格局,各自单独发展,单打独斗,实难以成气候,形成优势。津澧只有合并,拧成一股绳,才能够壮大力量,形成合力,以有效面对日趋激烈的区域竞争。
第三、通过市场动作,破解资金瓶颈
资金不足是一个长期困扰城镇化建设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一个方面是,希望上级政府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城镇公共服务领域予以重点倾斜。另一个方面,是要依靠市场运作,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的投资体制,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城市建设。
城市设施建设投入巨大,县级财政难以承受,只能以有限的财政支出为引导,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调动企业、个体、外商等社会投资主体的积极性,集聚资金用于城建,开辟城市建设较为稳定的资金来源。如对城市存量土地和其他存量资产实行有偿开发,通过开发升值,增加城建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如对属于城市非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部分基础设施(专用道路、桥梁等)实行有偿使用,回收资金,实现城建滚动投资;如对城市无形资产和部分有形资产(公交线路的营运权、公共停车场、街道桥梁冠名权等)引入竞争机制,通过转让、拍卖、出租等方式,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民间资金参与城市建设。
第四、破除制度障碍,促进城镇一体化。
长期以来,在城镇化过程中,我们更多地注重于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镇建设的美化,而忽视了如何想办法把农民转化为真正的市民。为此,我们建议省政府研究出台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或措施,从住房建设、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养老保险、户籍管理等方面予以政策保障,消除制度障碍,接纳农民进城,要让他们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解除进入城镇落户农民及相关人员的后顾之忧,真正留住农民。
住房保障方面,在提高中央和省级廉租房建设资金补助标准的同时,适时推出公共租赁住房,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扶持优惠政策,逐步解决部分新进城农民和“夹心层”群体的住房困难。
教育管理方面,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接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组建合法的小城镇建设管理机构,解决人员编制、工资待遇以及相应的福利,解决小城镇管理队伍执法资格问题。
户籍制度方面,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建立一元化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实现城乡户口管理一体化,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均可根据本人意愿转为城镇户口,并在子女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