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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应该做到三贴近
添加时间:2010-07-26 12:1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点击:

 上一次的评论,笔者认为房地产开发应该走下神坛。那么,走下神坛的房地产开发,该往哪个方向走,往哪里走呢?

    笔者认为,房地产开发应该做到三贴近:贴近中小城镇、贴近基层民众的需求、贴近基层民众的购买能力。

    先说贴近中小城镇。笔者所说的中小城镇,是指县一级小城,和大一点儿的乡镇,这才是中国未来城镇化的重点。现在,大城市的房价飞涨,规模不断扩大,这个趋势发展下去,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城市过于庞大,环境问题、治安问题、交通问题、民生问题,都会凸显出来。这是可以预见的,有的问题已经产生。如何解决?现在施行的措施,比如紧缩房贷、第三套房等,有扬汤止沸的嫌疑;房地产开发的重点,向中小城镇倾斜,才能起到釜底抽薪之效。

    事实上,向中小城镇发展,也是大势所趋。小而美,是现代人对居住环境的最高要求,大城市已经越来越不适合人类居住了。西方发达国家的那些富豪们,哪一个不是在大城市的郊区圈一块地,建一个自己的庄园。普通百姓没钱建庄园,找一个小镇安家落户,不也挺好的吗?

    至于贴近基层民众的需求、贴近基层民众的购买能力,是对高房价而言的。实际上,现在所谓的高房价地区,还是大城市,和大城市附近的城镇。全国大多数县一级的城和大一点儿的乡镇,房地产开发还没有热起来。为什么没有热起来?因为这些城镇对炒房者没有吸引力,只对本地居民有吸引力。对炒房者没有吸引力的地方,才有可能开发出贴近民众的需求、贴近民众购买能力的项目。这样的房地产开发,也不需要热起来。有多少人,就盖多少房子,有多大的消费能力,就盖什么档次的房子,如此而已。

    那么,怎样才能做到三贴近呢?答案很简单,在保证建筑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房地产开发的门槛,将大地产商独占江湖的局面,演变成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只要相关部门肯放弃手中的部分权力、肯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

    有一段时间,笔者在思考贪官污吏和奸商刁民的关系问题,是先有贪官污吏呢,还是先有奸商刁民?笔者觉得,应该是先有贪官、才有奸商,先有污吏、才有刁民。这个问题延伸开来,是先有贪官奸商呢,还是先有高房价呢?笔者觉得,应该是先有贪官、才有奸商,然后才有高房价。如果把守房地产开发各路关口的机构和官员们,既清廉又能干,将廉能集于一身,哪里还有那些桀骜不驯的房地产商满世界撒野的份儿,哪里还会有高房价?

    所以,房地产调控剑锋所指,不但要指向高房价,更要指向那些推高房价的人和权力,这才是问题的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