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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勇:“土地‘转’出生机来”暴露出的问题
添加时间:2009-06-24 08:47    来源:未知点击:

  近日在某省党报看到一篇题为“土地‘转’出生机来”的文章,说某镇35户农民以550元的价格将土地租给一家农业化公司(用于发展蔬菜、养殖业等),其中一农户租了3亩多,“通过保底收入、分红收入和劳务收入,年收入可达2万多元”。
  流转土地3亩多,一年收入(感觉可视为纯收入)就可达2万多元,如此效益,岂止是“转”出生机来,一亩产值六、七千元(还不包括公司自身盈利),和现在大多数农民种粮亏本相比较,简直是“转”出暴利来!增收效果如此显著的流转模式理所当然该大张旗鼓的宣传推广。
  目前这类振奋人心的有关土地流转的消息常见报端,然而,稍加留意,就会发现大多数土地流转模式都有两个共同点:一是流转的主体多是大老板、大公司、大户;二是流转后几乎都是种植果树、蔬菜、花木、中药材等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或搞养殖业。
  那么,这样的流转模式是否具有推广价值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先得弄清另一个问题:土地流转后,产出的效益为什么会比农民自己经营高出许多?原因很简单:一是大公司了解市场信息,能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结构,种植经济价值高的经济作物,而不是象大多数农民种植粮食;二是大公司掌握有配套的种植技术或有钱请专家指导技术,保证产品的产量和品质,能打出品牌;三是大公司有钱投入,能贷到款,能争取到国家大把大把的钞票;四是大公司和农民比较,绝对数量和相对数量都少得多,他们的产品相对很少,比较容易走在市场前面,不至于很快饱和而出现亏损;五是公司和大户通过土地流转,能实现规模生产和经营。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如果大面积的土地被流转用来发展经济作物、养殖业而非粮食(种粮食亏本),那我们的粮食安全必将成为问题,导致土地流转得不偿失!另一方面,物以稀为贵,当土地大面积流转来种植经济作物或搞养殖,根据市场规律,其效益必将随着规模的扩大而降低。特别是蔬菜、中药材等短期作物,市场风险更大,一旦规模过大,很可能使公司一夜破产,与之相联系的流出户随之遭殃!看来,土地“流转”出高效益,须以牺牲粮食安全为代价,且只能在小范围内实现!所以,土地流转“转”出生机或“转”出希望,只能是无法且不能推而广之的典型!
  而各级领导所推崇的土地流转“转”出希望和生机的背后,反而暴露了诸多问题:
  一是各级政府对“三农”,特别是对农民的重视远未落实到行动上,对广大弱势农民的公共服务太差。公司和大户能根据市场调整结构,农民也能,只是政府没有给农民提供有效的信息和市场服务;公司和大户依靠科技提高产量和品质,打造品牌,提高产值,农民也能,只是政府没有给农民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哪怕我们的政府拥有世界之最的百万推广大军;公司和大户有钱投入,农民也能,只是政府没有给农民提供方便、足够的贷款;公司和大户能实现规模经营,农民也可通过合作社、协会或集体来实现规模经营,只是政府没有去引导、去协调、去组织。和许多国家,甚至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政府给大多数弱势农民提供的公共服务太差。相反,对本已强势的公司和大户,政府却关爱有加:主动为老板们提供技术服务;热心帮助老板们搞规划设计;积极给老板们提供贷款甚至无偿资金。个中原因,不言自明,而这种锦上添花的后果,在满足了老板、领导们的利益和政绩需要之后,只能使贫富差距人为的不断拉大!对大多数农民增收却没有多大作用!
  二是政府的“三农”工作本末倒置。土地问题并非真问题,也并非制约“三农”的主要障碍,农民也并未因土地的束缚而无法外出务工当老板。能否出去务工当老板主要取决于农民自身素质、经济条件和市场需求而非土地。大多数能出去的农民都出去了,他们大都把土地送给亲戚朋友耕种,一旦在外“混”不走了还可随时回来继续耕作土地,可谓进退自由,不会因流转而引发土地纠纷的矛盾。而农民的问题才是“三农”问题的首要问题,特别是留守农民的素质和组织化程度问题。农民工虽然是农民,但他们没有从事农业而是在支援城市,不能说是严格意义上的农民。留守农民才是目前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他们的素质高低将直接影响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成败!
  以人为本,我们的专家学者不要为了其他见不得人的目的在土地问题上纠缠不休;我们的政府领导、主流媒体也不要只“唯上”,“习惯性”的和上面保持一致,老是在土地改革上折腾,而应以“唯实”的态度和治本的方法,把农村改革和“三农”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留守农民综合素质和组织化程度上。只要农民的综合素质和组织化程度提高了,加上国家配套合理的惠农政策,城市化进程加快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土地流转只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目前土地流转能增加效益并非流转本身的效果,而是规模经营和结构调整、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要素的综合效应。土地流转虽能很快“转”出效益、“转”出典型、“转”出政绩,如不首先搞好留守农民培训、不努力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组织化程度,试图通过土地流转来实现“三农”工作的突破,增加农民收入,只能是舍本求末的做法,这种增收也是不稳定、不可持续的。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尽快建立一支能惠及大多数弱势农民的高效的农技推广队伍,培养一批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实用人才,从政策、资金上扶持农民自己的合作社和协会,将有限的资金用于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和促进各种农协、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以形成“三农”自身的良性循环。
  三是政府在无意中推动农民由主人变为工人。要实现土地规模经营,不应该依靠老板们,而应通过农民自己的合作或集体来实现,让农民自己规模经营自己的土地,而非让富人或外来资本侵占本不富裕的农民,否则农民就难逃被剥削的命运。而政府推动老板们来流转土地,就是在推动农民由主人变为被剥削的工人。土地流转给老板们后,不论农民得到比以前多多少的利润,始终被老板们剥削了部分甚至大部分利润,企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特性决定了“农民工人”始终是受剥削的一方!
  要实现所谓的规模经营,我们不要继续在目前这种流转模式上做文章。土地流转不如土地托管,与其让老板们来瓜分农民微薄的利润,不如政府加强对农民的公共服务,给农民提供资金(贷款)、信息、技术等要素,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前提下,依托农民合作社、协会或集体采取农民内部土地托管的方式来实现规模经营,增加土地效益,这样才能避免农民陷入被剥削的境地,才能实现农民内部的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