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该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累计完成投资4.2亿元。其中,整合专项投资9300万元,群众自筹32700万元。启动搬迁农户安置建房3492户,新建住房36.3万平方米。新实施搬迁1890户7365人,完成年度计划52.6%。其中,低保户、建卡贫困户和D级危房户等特困农户840户3117人,占42.3%。实施集中安置1453户5751人,占78%;分散安置437户1614人,占22%。
坚持规划引领,夯实搬迁基础。抓好调查摸底。该区扶贫搬迁办积极指导街道镇乡开展前期摸底调查工作,建立搬迁人口数据库。据调查统计,全区符合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条件的群众约9.9万人,其中7.9万人有搬迁意愿,涉及30个街道镇乡、207个行政村、1237个村民小组。其中,海拔1000米以上自然村197个,自然村整体迁出25个。抓好规划编制。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城乡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联动,科学编制《黔江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总体实施规划(2013-2015年)》和年度实施方案。三年规划实施搬迁40705人,建设集中安置区93个,集中安置7921户29310人,占72%;分散安置3080户11395人,占28%。抓好前期工作。区扶贫搬迁办和“4个1”居住办牵头开展规划选址和建设方案实地会审,完成17个新建集中安置点的规划选址,审查综合性规划方案6个,审批项目实施方案29个。
瞄准贫困对象,推进搬迁工作。始终把居住在深山峡谷、高寒边远地区、生产生活和生存发展困难的农村贫困户作为这轮搬迁的重点对象,确保特别贫困群众下山居住。通过乡建台帐、户建档案,将贫困户作为重点工作对象和工作着力点,逐户消除贫困,将建卡贫困户4094户14726人、低保户1095户2440人、D级危房2150户7955人列为本轮重点搬迁对象,做到瞄准一户就搬迁一户、搬迁一户就脱贫一户、脱贫一户就消号一户;根据搬迁对象收入和安置条件的不同,在对三类特殊困难群体和一般搬迁户分别实行3万元/户、1万元/户差异化建房补助基础上,特困对象搬迁由财政兜底,对127户有意愿搬迁却完全没有搬迁能力的特别困难搬迁农户,实行区级部门、街道镇乡、重点企业“一对一”对口帮扶搬迁,目前已启动30户特别困难户的搬迁安置工作;优先实施自然村整村(整组)搬迁,目前已启动五里乡(杉木托)、太极乡(小盖)等9个整村(整组)搬迁。
强化资金整合,集中安置建设。目前,该区已启动73个集中安置区建设,占三年总体规划任务的78%。其中,依托“4个1”居住体系续建濯水甘家坝、石会中元(二期)、沙坝状元堡、邻鄂五马顶等集中安置区56个,新建冯家中坝、金溪望岭、五里长田坝、黎水新花等集中安置区17个。共建成安置区连接路36.9公里,硬化安置区道路73.4公里,修建供水管网60.7公里,供电线路39公里。
加强后续扶持,培育致富产业。按照每个搬迁农户有1项相对稳定的增收项目的目标,加大对乡村旅游、生猪规模养殖、退耕还林成果巩固等资金整合力度,在安置区集中打造特色效益产业,新培育蚕桑、猕猴桃、蔬菜、蓝莓等后续产业基地1.1万亩,新发展乡村旅游接待点2个,乡村旅游接待户200户;以龙头企业为依托,按照“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引导企业和搬迁户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吸引搬迁人员就近就业务工;加强对搬迁对象的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累计开展各种现场培训16多场次、开办培训班32个、入户指导1000余户。
创新工作机制,形成搬迁合力。建立了区级部门定点联系制度,由区级有关部门对全区30个街道镇乡的扶贫搬迁工作进行定点联系、督查、指导和协调;建立完善项目会审会商机制,在规划选址、方案审查、计划安排、资金整合等方面,建立了相关部门现场会审、联合会办、并联审批等常态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规范推进集中安置点前期工作;建立完善宣传信息机制,编印下发《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手册》500份,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建立健全跟踪督查机制,加强工作督导检查;建立完善联席会议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对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项目建设、资金到位以及工作情况进行集中研究,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工作推进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