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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依法依规开展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
添加时间:2013-03-01 11:37    来源:点击: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认真落实纠风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征地管理,依法依规开展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使农民的土地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得到了有效维护。

  严格土地征收审批。省国土资源厅从依法依规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的需要出发,严格执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控制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凡不符合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土地征收;严格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进行集体土地征收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土地征收。

  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在落实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中,省国土资源厅严格执行新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逐步提高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切实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对于新上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审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过程中,如果征地补偿标准低于地方政府公布实施标准,或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存在疑义而进行上访的,一律不予通过用地审查报批,使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与此同时,国土资源部门还大力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在长春市双阳区探索建立城镇规划区外、非公益性的项目建设用地所有权不变,让农民参与分得开发利益的体制机制。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