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战略要求。为全面把握汇川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进一步探索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路径和方法,就此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汇川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
长期以来,汇川区农业经营主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全区农业经营已逐步由单一的家庭经营向多元主体经营转变。逐渐步入以种植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为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出多元多样的发展趋势:
(一)经营主体不断壮大。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截至2013年底,全区共有农民合作社100个,带动农户2万户,占总农户数的15.3%;2013年全区农民合作社销售农产品总额2.7亿元,占全区农产品总销售额的40%。二是种养大户茁壮成长。截止去年底,全区各类种养大户达74户,其中蔬菜种植大户(30亩以上)34 户,全区养殖规模户达202家,同比增长6.3%,其中生猪养殖规模户118家,同比增长3.2% ,家禽养殖规模户72家,同比增长2.3%.全区年出栏200头以上养殖规模场63家,同比增长5.6%。三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力不断增强。全区共有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6个,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2个,省级龙头企业4个;2013年实现销售收入10亿元,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5个。
(二)经营模式不断创新。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相互促进,融合发展,采取订单农业、保护价收购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多种发展模式。一是“合作社+农户”模式。如永成专业合作社集聚资源要素等优势,培育发展蔬菜种植大户,现已培育蔬菜种植大户34户,种植蔬菜面积1200多亩,辐射带动周边农户种植面积1万余亩。二是“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如大桥专业合作社在高坪镇建蔬菜大棚种植基地120亩。合作社与农户签订收购合同,统一为农户提供蔬菜嫁接苗、全程开展农业生产指导,病虫害防治,实现了合作社、农户互利双赢。
(三)经营环境不断优化。一是政策引导力度加大。区区政府办出台了《汇川区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区发展扶持实施意见(试行)》汇府办发〔2013〕32号,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了优惠政策。二是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区财政提高农业产业化资金预算,由2012年的245万元增加到2013年的290万元。三是部门服务力度加大。农业部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程服务,农机部门优先配置农机具,工商部门赋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人地位,金融部门给予授信贷款,2013年已向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430万元,涉农部门在项目扶持上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