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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主产区农村问题调查(4)
添加时间:2014-02-18 11:48    来源:未知点击:

    难走的集体合作之路
    河南曾涌现过很多“走集体经济道路致富”的典型,如漯河南街村、新乡七里营刘庄、濮阳市西辛庄等,它们都曾靠发展集体经济,迅速积累集体资产,引领村民富裕起来,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站稳脚跟。
    但集体经济到底能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活,是个极为复杂的问题。集体经济要想搞得好,首先需要一个“德才兼备”的带头人。所谓“德”,指其不谋私利,一心一意为集体利益着想;所谓“才”,是他有高超的市场运作能力和企业管理能力。假如没有这两个条件,集体经济必死无疑。
    问题是这种人如何产生?不得不承认的是,如今有市场运作能力的人大都自己谋发展去了,完全不为自己,专为集体经济谋发展的人毕竟是少数。
    其次,集体经济的领导班子成员,还必须都要有集体主义精神,不然他们迟早也会散伙。
    曹锦清认为,从理论上讲,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难以兼容,因此,虽然集体经济以星星点点的状态存在还是可能的,但总体推进很难。
    农业税取消后,乡村基层组织的职能从行政领导型向服务型的转变进程并不顺利。一些村的两委成员逐渐兼职化,或在外办企业,承包公路修建、乡村桥井建设等工程。
    近年来,像温铁军、何慧丽等一批热血知识分子,去农村寻找农民的合作化之路,力求改变农民分散、软弱的状态。但黄河岸边的农民们经济合作欠缺,合作意识、合作文化更欠缺。此外,希望合作的农民,首先会面临合作成本由谁来支付的问题,因此很难成为市场经济中的成功力量。
    某些金融专家期望“将农民手中的闲散资金聚集起来,探索建立产权明晰的农民自己的股份合作金融组织,将资金资本化”的现象并没有出现,民间高利贷倒是在一些农村盛行起来。
    也有的合作社处于变相和变异的境地。在河南某县,现有农民经济合作社300多家,大部分是在《合作社法》出台后成立的,因为合作社可以享受免税等多项优惠政策,这些名义上的“合作社”实际就是公司,社员其实是公司职工。它们的办公环境很漂亮,规章健全,有专业会计,需要什么报表都能做出来,很受政府欢迎,实际上却不会给农民分红,只是填个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