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农村城市化的成果,仍需回归实践
对中国农村城市化过程的简要描述,我们便可以看到,国内外各个学派关于农村城市化的各种定义①,在中国30多年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中都不乏实证。这一方面说明国内外对农村城市化的研究已丰富多彩;另一方面也提示我们,继续保持中国农村城市化的快速、平稳推进,智慧也蕴藏在农村城市化的过程和细节之中,亟待深入发掘,不断吸取。
首先,要继续摸清农村城市化的家底。要分别以农村和城市为原点,进一步查清农民进城就业和家庭进城的基本情况。从观察到的情况来看,实际城市化的比率、城乡流动人口的比率、家庭人口分离的比率等,都与传媒和官方的数据有一定的差距,其中有各种定义上的差别,也有统计项目设计和准确度差别。比如,具体到一座城市,农村进城人口中,可能有本市所辖农村进城的,也可能有外地所辖农村进城的;本市农村家庭进城,有可能进入的是本市市区,也可能进入的是外市市区,仅以城乡户籍人口来讨论某一座城市的城市化,提出城市化的目标,而忽视人口流动的方向,显然是不准确的,也是没有意义的。在住房方面,租住房、商住房、空置房及其保有率已有多少,需要多少?进城人口退出农业劳动而进城后全部退出劳动、日益增加的不就业劳动年龄人口等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等等,都需要深入的研究。
其次,要认真落实十二五规划关于搞好主体功能区划分的规划,优化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满足城市的生态需求,又保护农业生态空间,防止“城不城、乡不乡”的局面发生。要抓住农村家庭大量转移进城的时机,着力恢复农村自然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对于劳务输出地农村,要果断停止农村集中居住而大拆大建甚至“赶农民上楼”的作法,尊重农业是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有机结合的突出特点,融入世界现代农村仍然以散居而不是以聚居为主的通行格局。已经搞了集中居住试点的农村,要按照“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妥善处理后续工程和各种遗留问题,防止“半拉子工程”和“烂尾楼”的发生,各级下派农村举办集中居住试点的工作组和工作人员,要搞好工程扫尾,以取信于民。同时,不再扩大农村集中性居住试点。要按照《桃花园记》中理想的“山清水秀、生态优美、溪水清沏、桃林夹岸、芳草鲜美、落英缤纷、土地平旷、良田美池、桑竹茂盛、阡陌交通、屋舍俨然、鸡犬相闻、往来种作、怡然自乐”的理念建设新农村。各级政府用于农村建设的公共投资,除直补外,要首先用于农村公共设施的建设和完善配套,恢复、提升和储备农业的自然生产能力,藏粮于地。要尊重农民“农村有块地,地上有栋房,城镇有住房,城乡两便利”的生存理念,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其三,要以现有城市化成果为新起点,全面搞好各级各类城镇的规划修编。要在发展大中城市特别是城市群规划的同时,关注县域城镇的规划修编。要从农村家庭进城“以县城为起点”的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农区县域城镇的建设规模。从观察到的情况来看,在一些工业欠发达的农业区县域城镇,一时还难以摆脱“官僚式”城市的胎痕。其居民主要是在本县范围内的县乡党政机关和教育、医疗卫生等依靠税收供养人员的家庭及其为之配套的就业家庭、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公共和商业服务的家庭、部分工业及服务企业的家庭、养老陪读在县城而就业在大中城市的家庭。而在县以下没有矿山企业的大部分乡级镇和集镇,在乡镇行政事业人员的家庭大部分进入县城以上城市的情况下,主要由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和生活服务的就业人员家庭、本地原住民、进镇养老和陪读而就业在外地及可能增加的农业“走耕族”家庭等。这些都是农区县域城镇规划中不可忽视的现实。要通过精准规划,减少空城空镇的建设,防止城镇边建边衰,尽量减少一些国家衰退的城镇在中国的复制。
其四,城市住房提供,要充分顾及进城农民家庭“农村自有住房—一附近城镇建房或购房——目的地城市租房——目的地城市小户型商住房——目的地城市大中户型商住房”“几级跳”的特点,让进城农民家庭在住房上各取所需,各得其所。天下有地,人生其上。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以不足4%的国土面积,集聚了18%左右的人口,创造了40%左右的国内生产总值(徐宪平,2012)。又据湖南省澧县规划测算,到2020年,达到县城建成区面积50平方公里,人口50万,容纳全县一半以上的人口,仅需全县2.4%的国土面积。这些情况说明,城市化本身是节约土地的有效途径,城市用地问题,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城市的环境。在农区县域城镇空间扩展和住房用地上,更要敢于从实际出发。对于尚存的城镇周边“城边村”农民个人和集体兴建的出租房、原有城镇国营和集体工商企业职工宿舍、城镇户籍家庭的“房改房”等,不要急于大拆大建,以满足进城农民不同收入和不同目的家庭租房、购房的多层次需求,城镇新区的空间扩展,要尽量避开大拆大建,尽量开辟新的区域。要从进城家庭期望拥有自有住房的实际出发,有序安排政府的廉租房建设,房价较为合理的中小城镇,已建成的政府廉租房,如有需要,可考虑在完善内外配套设施的基础上,由“租”转“商”,所得收入用于城镇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
其五,中小城市要加快专业化城市向综合性城市的转型,加快现有城市的公共设施建设及教育、医疗卫生、行政和社会管理等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加快融城速度,让农民家庭进得来,安得下,稳得住,管得好。对于城郊型城市生活区、由农村建成的新兴工业城、原有城镇向外扩展整村征占农村土地、农村就地建设的新型小城镇等类型,要在处理好财产关系的基础上,实现行政和社会管理由农村到城市的一次性转变。要通过财政分配的调节,鼓励劳务输入地加快城市化步伐,减少劳动人口的流动,减少产业大军外逃,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其六,要充分尊重分工分业和市场调节资源配置是充分发挥人的聪明才智、减少社会矛盾的重要规律,促进城市产业的分工分业和中小企业及微小企业的发展,更多地满足进城家庭成员就业和创业的需求,减少城市贫困人口和社会恶性竟争的发生,实现城市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