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上述这些分类还原为一个一个家庭,其代表性的人家如:
例1,一户人家,兄妹7个,5女2男,除长兄夫妇一直居住在农村外,其余6个弟妹,改革开放之初,全部到外省务工,时下包括第一代和第二代及其婚后新增劳力,劳动人口增加到30余人,除3人仍在外省就业和2人在本地国营事业单位就业外,其余全都回归本省省会及地级市购房居住和就业,农村老家的房子全都“铁将军”把门。
例2,兄弟四人,一人参军后随部队成建制转业到地方后进入特大城市就业,在他的影响下,除长兄夫妻仍在农村居住外,其余两代10多个劳动人口,全都进入同一特大城市就业并已购房居住。
例3,,兄弟3人,父亲早逝,在长兄的带动下,全部在外省就业结婚和购房居住,农村旧房空无一人。
例4,兄弟四人,夫妻全部出省务工,子女在乡就读,初中毕业后,全部进城就业,父辈则短期回乡筹建住房,住房建好后,父子两代全部出省租住就业。
例5,母亲早逝,父亲留守耕作,夫妻进入本地集镇就业,并在集镇上购地建房供子女上在集镇上学,子女中学华业后,全数跟随父辈出省就业,集镇上的住房则由年过八旬的老父亲值守,只在重要节日才回归小住。
例6、一青年,较早进入沿海的大城市务工,后转为个体中介,与外省一务工的女青年结婚,并购买了商住房,子女进入学龄后,高价出卖就业城市的商住房,购买本地地级市的商品房,妻子弃业回归家庭,抚育子女,男主人继续在原城市就业。观察到的情况表明,女性婚后回归家庭生育子女,待子女成年或中学寄宿后再选择就业,孙辈出生后又回归家庭的情况,有增加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