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村家庭进城。也称“家庭化移民”,其路径有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又分为五个时段。男性劳力进城——中青年夫妻双双进城——未成年子女进城——全家男女老幼进城——中老年再回乡。现正处于夫妻和未成年子女进城的峰值,中老年回乡的比重较少。这种情形主要是由就业和家庭收入引致。
在中国的学政两届,有较多的人认为,与世界其他国家比较,中国农村人口转移进城的突出特点,是劳动力进城和家庭成员进城不同步,而世界上其他国家是家庭人口和劳动力同时进城。但从中国的实际来看,这种结论似是以中国传统意义上“五世同堂”的家庭结构为前提,而不是以夫妻为核心的家庭结构为前提。如果舍弃传统意义的家庭结构,则农村劳动力进城与家庭进城的不同步,只是一个短暂的过渡,现已趋于缓和。其中的重要原因是,第一代农民工的多数是先在农村结婚成家,后进城;而第二代、第三代农民工,一般是进城后才在就业的城市结婚成家,婚后即使夫妻分居,也主要是短期回乡生育、陪护老人病期、建房和陪读。未婚的青年,虽婚姻半径由乡而县而省,但一般不会选择婚后分居。据中国流动人口监测报告,2009年,夫妻双双进城已达85%以上,子女随同父母流动的达70.2%,这组数据较为接近事实。因此,那种把中国进城劳动力和家庭都视为流动大军和破碎家庭,有待在定义深入分辨。
第二种情形,由农村居住——就近城镇(集镇)建房、购房或租房安家——外地城市就业。这种情形主要由养老和子女就学引致,目前仍在继续。
第三种情形,就近城镇(集镇)安家——镇村双向兼业,以工商业就业为主,兼营农业种植业,主要是粮食生产。笔者称之为“走耕族”。即迁徙到本地小城镇建房、购房或租房居住,在居住的集镇或附近的城乡从事泥木、运输、技艺、商业等非农就业,以方便老人随居和子女就学,农耕季节,回到村里,短暂居住或早出晚归,耕种自有或他人的承包地,兼营农业。但到目前,这种情形因为农村建设的消减和工商业向城市集中等因素,呈现出下行的状态,代之而起的是,随着交通和信息的发达,居住在小镇、小集,就业在近处的中小城市,或早出晚归,或闲时回归。值得跟踪关注的是,如果引导得法,这一部分家庭,极有可能成为农业主要是种植业商品化生产的主力。
进城农村家庭的农村区域分布。通常是城市远郊(山丘区)——农业腹地——近郊,依次递减。越是偏远的农村,转移进城的家庭比例越大;近郊农村家庭,因其农业门路较多及可以早出晚归进城就业,家庭进城的比重相对较少。
农村家庭进城后的住房。农村进城家庭,95%以上在农村拥有住房,绝大多数拥有延长承包期的土地。“农村有块地,地上有栋房,城镇有住房,城乡两自由”正在成为农村户籍家庭的普遍理想和追求。进城的农村家庭,没有城市的可靠就业、住房和生活费用的来源,一般不会轻意举家进城。
农村家庭进城获得住房的历程。一般要经历“几级跳”,即农村自有住房—一附近城镇建房、购房或租房——目的地城市租房——目的地城市小户型商住房——目的地城市大中户型商住房。在这样的“几级跳”中,有的家庭一级一级地缓慢跳跃;有的家庭由租住房到商住房;有的家庭直达商住房,有的则还停留在租住房阶段。但进城农民家庭的终极目标,不是租住房,而是自有房,宁愿自有房面积少一点、落地城市的规模少一点,即使买房不如租房,也不愿长期呆在租住阶段。
农村家庭进城购房的房源。一是房改房(二手房)。二是商住房。其购房的资金来源:一是农村的原始积累。二是城市就业收入。三是各种借贷。农村的原始积累和城市就业收入用于住房支出,也经历了几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投资农村建房,第二阶段,起自2000年前后,特别是2005年以后,主要投资城市购房。第三阶段,起自2010年前后,一些在城市有了自有房的家庭,又把投资转入农村住房,或改建,或装饰,或提升庭院档次,但多数并不在村居住。这种情况表明,对住房的追求已由纯遮风避雨转变到价值观念的注入,开始追求住房的舒适和派头。西欧那种“我家的乡间别墅”、“我家的乡村农场”的话语,已开始在中国中小城市街道商场门前休闲的老年群体中转悠。
农村家庭进城租房的房源。一是城镇周边“城边村”农民个人和集体兴建的出租房。二是农民拆迁安置小区多余的住房。三是原有城镇国营和集体企事业职工宿舍。四是城镇户籍家庭多余的住房,主要是“房改房”。2007年,全国城市有2至3处住房的占6.8%。一些县城的原有居住小区,农村进城就业和陪读而租住的家庭占一半以上,甚至更多。城镇原居民和农村进城家庭混居的小区,在地级市和县城,随处可见。五是政府近年兴建的廉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