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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放生:农村城市化考察报告(3)
添加时间:2014-01-03 13:57    来源:未知点击:

  二、农村劳动力进城
  农村劳动力进城带动农村人口的城市化,这是中西部地区较为突出的现象,举世无双。其中大致经历了两个快速发展时期。一次是1950年代,但迫于1960年代的经济危机、城镇人口集中性下乡而被迫终止,至今提起,不寒而栗。再一次就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长盛不衰,现仍处于持续发展时期。
  农村劳动力进城的途径。以改革开放为时点,农村劳动力进城的途径,至少有以下8种途径:一是国家行政事业和城镇国营、集体企事业单位从农村招收固定工,直至城镇国营事业单位全面改革。二是农村户口的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进城,固定就业,直至1997年取消大中专毕业生统一分配。三是农村入伍的军官或士官转业后进入城镇就业。四是国营农林场所的原住民和新增就业人员,就地成为城镇人口。五是购买乡镇企业干部编制和城镇户籍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多数成为固定职工。六是城镇征用农村土地,土地上的部分劳动力,按协议,通过“劳动力陪嫁”进城,固定就业,后已终止。七是城镇各种企事业单向农村招聘非固定员工。八是农村劳力进城自办产业和务工,即通常所说的“农民工”。 此外,还有寄宿在城镇学校的已进入劳动年龄的大中专学生,成为进城劳动力的后备军。2011年,全国在学研究生164.6万人,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2308.5万人,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196.6万人,普通高中在校生2454.8万人,初中在校生5066.8万人。其中属于农村户籍的约占一半,他们绝大多数将学成而进城就业,并成为农村劳动力进城的主体。
  农村进城劳动力的就业经历。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选择的频率和流动路线,大体有四种:一是农村——城市,主要是长三角、珠三角的新兴城市,其中一部分人“一地定终身”,变换就业处所而不变换城市。二是农村——大城市(珠三角、长三角)——回流家乡就近的中小城市。主要原因是东部沿海“腾笼换鸟”,产业向内地中小城市转移,包括加工业和连锁、专卖等流通终端企业向内地县级城市延伸,带动部分就业人员回流和农村新增劳动力就近进城就业。三是农村——大城市(珠三角、长三角)——回流家乡就近的城镇(集镇)——再折回当地的中小城市甚或大中城市。这种迂回表明,农民工回流的终点,一般止于县城。四是镇(集镇)——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呈纵向向上的流动。
  农村劳动力进城的趋势。农村存量劳动年龄人口向城镇流动的高潮,大约在2005年前后即已接近尾声,正在逐步走向常态化,其素质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已由职业农民进城就业,转变为农村青年学生进城就业。今后的城乡劳动力流动,除由农村进城外,将增加城镇之间的流动,即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出发地,逐步由农村转向县域小城镇,流动的理想归宿地,仍然是就业可靠、宜于居住的大中城市或城市群。前几年逃离北上广的就业者中的一部分,不久又重回北上广。一些小型加工企业和连锁、专卖等流通终端企业,几年前直奔乡一级城镇,但开张即竭业,无奈折回县以上城镇。一些县域小城市,如果没有新兴产业的持续支撑、矿山的持续开发、城乡社会福利的快速并轨、或大中城市行政藩篱的阻隔,进入县域小城市的人口将趋于稳定甚或下降,其进城人口的结构也将由就业为主向着就学、养老、临时过渡等方面转变,小城镇由纯就业的场所向着为农业生产、生活服务场所的方向发展。有的农区县城,人口来源和结构:一是所谓的官僚阶层,即由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这些人口中,一部分虽还在乡下工作,但基本上已安家县城,工作“走读”,其中一少部分已经进入就近的中等城市。二是进城的中小学生及其陪读。从长远来看,县域内高中的全部、初中的一半以上、小学的三分之一左右及其相当一部分陪读人员进入县城。三是为上述这些人服务的就业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四是为附近农村生产、生活服务的就业人员。五是部分工业企业就业人员及其部分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