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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添加时间:2013-03-11 09:51    来源:点击:
  法治周末记者 武杰

  2012年年初,一部名叫《阳光路上》的电视剧在中央电视台一套黄金时段播出,性格泼辣、敢说敢干的柳春香在市场卖猪时,因猪贩子压价与其发生激烈冲突。

  这次冲突让柳春香明白了一点——单打独斗的农民在市场交易中势必要处于劣势,只有以集体的力量才能应对交易。

  于是,满怀抱负的柳春香冲破重重阻力,在人们怀疑的目光中创建了一个只有6家农户参加的合作社。

  这个故事的原型就是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的真人真事。

  2000年,中国第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吉林省梨树县诞生。当时,柳春香的合作社,被各级领导及农业专家称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条最适合中国国情的金光大道。

  十几年后,这条耀眼的金光大道重新回到公众视野,是因为刚刚下发的2013年中央1号文件。在这份文件中,农民合作社获得前所未有的重视。文件提出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社,口径不再囿于专业合作社,并将积极探索合作社联社登记管理办法。

  中央1号文连续聚焦“三农”

  1月31日,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发布,这也是中央1号文件从2004年起连续十年聚焦“三农”问题。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2月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要加快现代农业建设,除了从资金、技术、物资装备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非常重要的是在创新经营农业体系方面下功夫,激活农村和农民自身的活力。

  而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实际就是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今后,这三种生产经营主体,将成为我们国家农业生产的主力军。

  相对而言,除了家庭农场之外,公众对专业大户尤其是近年来异军突起的农民合作社都不陌生。

  青岛农业大学合作社学院院长李中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今年中央1号文件非常关注创新农业经营体制,而在中国已经有多年历史的农民合作社也受到了很大的关注。

  “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1号文件关于这方面的政策含金量非常高。”农业部经管司司长孙中华在解读一号文件精神时说。

  接受采访的专家也都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不断增加,类型也在不断的扩充,一号文件中提到的“抓紧研究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很有必要也很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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