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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赖钟雄建议:推行种苗“身份证”保护品种权两会同期声
添加时间:2013-04-16 17:03    来源:点击:


  “有闽台商反映,由于两岸农业体制、法律法规存在一定差异,尤其在新品种保护力度上略有不同,导致他们遭遇品种被非法复制时维权困难。”新任全国政协委员、福建农林大学园艺学院副院长赖钟雄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育种者的品种权保护需要进一步加强,他还建议为花卉种苗建立“分子身份证”制度,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赖钟雄说,花卉育种过程十分艰辛,一个新蝴蝶兰品种从人工授粉到量产需要7年多时间,如遇到灾害或育种失败,损失巨大。而新品种上市后,如果通过无性繁殖克隆技术,两三年后即可产出300万盆至500万盆。大陆兰花从业者对于兰花专业知识较为有限,很少走育种这条路。十几年来,大陆蝴蝶兰花发展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台商引进新的品种,由于大陆克隆能力太强,使很多台商在大陆投资损失惨重。
    


       “针对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政府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尊重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另一方面要加强执法保护力度,在有法可依的条件下,加大对侵权和假冒案件的处罚力度,切实保护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赖忠雄说。
    


       “国际上很多国家早已把良种培育和知识产权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譬如荷兰对花卉在培育、管理和销售各个环节,有整套的知识产权保护,而且对于花种出口还做了放射性处理,购买者只能使用两代。”赖钟雄说,台湾从2002年起就启动了检验机制,2004年台湾育种者开始重视植物品种权的申请,以保障植物品种的研发。此外,台湾对当地农民花卉物种保护也相当重视,台农研发出新品种都会输入物种品种DNA资料库,保存其遗传信息,市场上一旦出现品种被复制,台农只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品种比对,便可很快得到解决或追偿。
    


       赖钟雄建议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农业良种培育的科技投入、加大专利保护等手段,切实加强我国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他特别提出应建立花卉种苗的“分子身份证”制度。他表示,农业生物的品种鉴定、种苗和农业生物产品的真伪鉴别,对农业生产和贸易极为重要。每年我国由于假种苗和伪劣种苗所造成的生产损失数额巨大,也经常造成很多的索赔纠纷。但种苗真伪鉴别是个难题,在农业生物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中,也需要强有力的有效鉴别手段。他说,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为农业生物品种鉴别提供了有效的新手段,特别是DNA指纹图谱构建技术,可以制作各种生物的DNA指纹图谱,即通称的“分子身份证”,能够对所有的生物的各种基因型建立唯一的DNA指纹图谱。
    


       赖钟雄说,现在DNA指纹图谱构建技术已经很成熟,并且在国际上得到广泛使用。我国也很重视该技术的应用,在“十五”国家科技攻关重点项目中就进行了小麦、大豆、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的“分子身份证”制作研究。从行业现状看,有必要对花卉种苗构建“分子身份证”。(郭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