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乡镇企业局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制定了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并将于近日分成两个考察组对全市现有的16家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含2家国家级龙头企业)开展考察工作。
省乡镇企业局《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文件出台后,副局长董岩组织产业科和休闲农业指导科两个科室人员对文件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同时,根据文件要求,对全市现有的16家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含2家国家级龙头企业)制定了运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监测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发展规模、主营产品营销和质量安全、基地建设、带动农户、科技创新及产品竞争力等方面。
监测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实地考察阶段(3月28日至4月4日),实地考察组通过采取“听、看、查、提”四种调查方式,深入企业掌握生产实际情况,为审评打下基础。二是审评阶段(4月5日至4月8日),通过将实地考察阶段掌握的情况进行分类评定,按综合得分排出全市省级龙头企业综合排名名次、行业排名名次,确定合格对象、整改对象及拟淘汰企业对象名单,出具运行监测审查报告。三是上报领导审批阶段(4月9日至4月15日),以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文件向市政府和省农业产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审查结果,确定最终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合格名单、整改名单和淘汰名单。四是迎接省局检查阶段(4月15号至4月20日),配合省乡镇企业局监测评估组开展现场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