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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检察院围绕三项重点 倾情服务新农村建设
添加时间:2010-07-27 09:52    来源:人民网点击:

人民网济南电 为适应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山东省无棣检察院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倾情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其提供了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联建检民通道,乐当群众“知心人”

  深入走访调研,明白群众需求。深入全县20多个村庄,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检务公开手册,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了解群众的需要。同时,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工作站”和检察工作联络员的纽带作用,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土地承包、财务管理、惠农资金补贴等实际问题。并将精心制作的《检民联系卡》发放到群众手中,方便村民与检察官的交流,该卡被群众亲切称为“连心卡”。

  出台服务举措,强化服务意识。找准服务群众切入点和结合点,根据检察机关的职能特点,出台了《服务三农六个一活动实施方案》,创新服务群众新思路,开通了六条“绿色通道”,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该项活动开展以来,先后帮扶牛东村、孙王庄等村庄,贫困户、失学儿童等困难弱势群体30人次,为他们捐款捐物价值总额1万余元。注重办案方法,减少社会对抗。注重讲究执法的策略方法,正确适用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程序,建立当事人达成和解刑事案件办理机制,探索建立对老年人犯罪适当从宽处理机制;对因群众生产生活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失足青少年、初犯、偶犯、从犯、过失犯等,适度把握捕诉的条件和标准,依法予以宽缓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会对立面。

  时刻关注民生,勤做群众“维权员”

  严厉打击涉农刑事犯罪。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坚持稳、准、狠地打击农村地区性的黑恶势力以及乡霸、村霸、市霸、路霸,深挖农村黑恶势力保护伞,在批捕、起诉环节上体现从重从快方针。如依法从快批准逮捕一起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车匪、路霸”案件,12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同时,积极与工商、质检、农资部门建立联系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和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坑农害农行为。

  深挖阻碍农村发展蛀虫。突出查办在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扶贫开发项目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优先查办直接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引发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涉农职务案件,严肃查办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贪污挪用私分涉农资金的犯罪案件。如该院成功立查了马山子镇一起挪用新农合资金案件,受到了群众的交口称赞,该案也是滨州市检察机关立查的首例挪用新农合资金案。

  妥善处理涉法信访案件。充分发挥控告、申诉、举报部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设立“服务民生检察热线”,24小时受理群众控告举报、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推行流动接访制度,在全县11个乡镇设立了流动接访站,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预约接待制、涉检信访评估预警机制和公开听证程序,对告急访和非正常访等及时做出处理。同时,坚持在办案中创新机制,如该院办理水湾镇李王村部分干部群众上访事件中,创新实施了“阳光审查”机制,当事人和群众满意,党委也非常满意,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三统一。

  加强犯罪预防,常当群众“守护神”

  围绕携手共建,共同预防犯罪。开展专项预防,在乡镇成立预防职务犯罪联防组织,以“农村财务双代管”为依托,将关口前移,把预防职务犯罪的触角延伸到乡村,变被动预防为主动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农村职务犯罪的发生。加强系统预防,联合县纪委、组织部开办培训班,对全县农村基层干部进行了教育培训,同时将精心编印的《农村基层干部职务预防手册》发放到全县村干部手中,切实增强了农村干部廉洁意识。利用基地预防,以“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廉政报告厅”为平台,对全县农村干部开展警示教育,进而推动全县农村反腐倡廉建设。

  丰富宣传手段,拓展预防途径。通过上法制课、制作板面等形式向农民传授基本的法律知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覆盖面广、传播快的优势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典型案例和反面教材现身说法,以案释法,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筹建“农村法律书屋”,用法律知识武装村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头脑,引导他们用正确合法的途径解决矛盾纠纷。(记者 李鹏 通讯员 林学华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