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国土资源部耕保司司长朱留华就《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时表示,按照新标准,征地补偿标准将普遍提高,提高幅度平均为20%至30%。通知也是第一次提及征地拆迁补偿问题。
要求“须先安置后拆迁”
日前,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被认为是继2004年《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后,国土部针对征地管理出台的最为全面的一个文件。
通知中强调,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同地同价、征地须先安置后拆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等内容,引起社会关注。
征地补偿提高20%至30%
朱留华说,征地补偿新标准,指的是各地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之所以要实施新的标准,是因为“测算方式更加合理,改变了以往按被征耕地具体地块的年产值,测算征地补偿标准的方式。”
那么,“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又是怎么回事呢?对于两种概念的不同,朱留华解释说,征地统一年产值,是综合考虑一定区域内农用地的年产值,来测算征地补偿标准。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综合考虑一定区片范围内土地类型、产值、土地区位、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多方面因素,测算的征地补偿标准。
另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朱留华称,按照规定,征地补偿款应在征地实施方案批复后三个月之内支付给农民。“总体来讲,比原来的征地补偿标准提高了20%到30%。有的地方特别低的,甚至提高了一倍以上。”
综合新京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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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拆迁条例或胎死腹中
学者称地方游说力量大
自国务院法制办1月29日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以来到现在已过半年,但以此征求意见稿为蓝本的新“拆迁条例”何时能正式出台,国务院法制办仍无时间表。
接近国务院法制办的人士说,拆迁修法已非当前工作着力点。而了解情况的法律学者和律师说,新“拆迁条例”或已胎死腹中。这意味由社会各方推动的第三次修改拆迁法的努力,很可能再次延后。
据悉,早在征求意见结束后,法制办又另起草一稿,但了解情况的法学学者告诉记者,截至现在仍无统一意见回复。而按照立法管理,重要法律草案需决策层取得共识后,才能上报国务院会议审议通过。
“实际上,国务院和普通民众对征求意见稿都有很大意见。而相关利益阶层却有着相当的游说实力。”了解情况的法学学者说。
而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3月份全国两会上,就很少听到代表委员和媒体讨论《拆迁条例》的修改,却明显感受到了地方政府游说的力量,如有的地方官员就曾提出,过高的拆迁补偿会提高房价,“当时就觉得‘风向’变了。”有知情人士指出。
拆迁修法出现实质停摆,中央政府更加倾向于在现有条件下,作出技术性的调整,而非制度性安排。